浙江玉环整市印发屋顶分布式试点推进方案

来源:光伏們发布时间:2021-11-08 08:09:46

11月5日,浙江玉环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玉环市整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分布式光伏整市规模化开发为抓手,全力推动整市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到2021年底,争取新增装机50兆瓦;到2022年8月,累计完成新增装机100兆瓦。

把握好“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等要求。非国有属性的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光伏投资运营企业开放。

共同实施整市推进光伏开发四大领域工程: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工程、商业屋顶光伏工程、公共屋顶光伏工程、农村居民屋顶光伏工程。

 

原文件如下:

玉政办发〔2021〕33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整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市整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市整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我市推进光伏发电发展,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双控调节中的作用,确保我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分布式光伏整市规模化开发为抓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按照“宜建尽建”原则,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试点工作,全力推动整市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到2021年底,争取新增装机50兆瓦;到2022年8月,累计完成新增装机100兆瓦。

二、工作原则

注重顶层设计,创新以政府统筹引导、国资参股支持、业主出租资源、企业投资运维为主要模式的开发建设体系,提炼整市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的玉环经验。

(一)坚持市场主导、充分竞争。

整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应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和主体作用,把握好“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等要求。非国有属性的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光伏投资运营企业开放。鼓励以整镇、街(园)推进的方式,由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根据资源属性的特点,整合形成相对集中统一的包装项目,自主确定开发模式和投资合作对象。原则上一个区域选择一个投资合作对象。

(二)坚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车站、污水厂、停车场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资源,统一纳入市级光伏开发资源库,由市专班统筹推进,通过市交投集团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资源开发、运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合资、合作的投资商遴选办法另行制定细则。

(三)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提前做好规划设计,兼顾好美观性与功能性,把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打造成展示玉环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事工程和靓丽风景。围绕分布式光伏发展实际需求,完善分布式光伏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标准体系,引领光伏发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光伏开发建设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内的资源不得开发建设(详见附件)。光伏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合规合法性等因素,并充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农房改造、园区建设等工作。投资开发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进行安全评估,完善保险制度等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坚持示范引领、连片推进。

积极营造比学赶超、奋力争先的试点工作局面,以目标为导向,按区域和条线分解工作任务。建立赛马机制,开展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之间的比学赶超。选择一批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住宅小区、工业园区集中连片先行先试,成熟一片、推进一片。充分发挥企业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有效突破、逐步扩大的良好势头。

三、主要工作措施

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应用和节能减排,实施整市推进光伏开发四大领域工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工程。

鼓励在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小微产业园区、标准厂房等屋顶及车棚顶建设集中连片光伏设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屋顶面积在1000㎡以上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都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能耗减量置换。工业园区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新建工业厂房(包括配套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在建设用地出让时,应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要求,将同步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要求写入规划条件。对全市新增用能产业项目及工业项目,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作为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基本条件。既有、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二)商业屋顶光伏工程。

鼓励在有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宾馆、餐饮、会展中心、仓储物流园区、商务写字楼等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降低商业运营成本。推动旅游景区、公园等利用游客集散中心屋顶、管理用房屋顶、车棚顶等建设光伏设施,打造具有光伏特色的旅游景区。各类商业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三)公共屋顶光伏工程。

充分考虑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车站、停车场、自来水厂、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屋顶,按照屋顶可利用面积,电网接入等条件,在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负载和消防要求的基础上按不低于50%屋顶面积“应装尽装”。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左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国资办〉、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四)农村居民屋顶光伏工程。

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委会、经济合作社、文化大礼堂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鼓励农村用户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特色小镇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新建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步骤

(一)资源排查。

市工作专班已经委托供电公司完成初步普查,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普查结果,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的建筑屋顶、大棚等具备安装条件的光伏资源进一步核实排摸,分类梳理、汇总反馈于市工作专班。

(二)项目实施。

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市交投集团,及各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目标引导、连片推进、比学赶超,全面启动和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加工作专班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玉环经济开发区、市金融工作中心、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供电公司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发改局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市交投集团、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是推进光伏应用的责任主体。

(三)加大节能政策调节。对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企业,光伏系统所发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使用范围,计入各乡镇(街道)和用户节能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并可作为能用指标进行交易。宜建未建屋顶光伏的企业,新增能耗项目不予审批,在执行有序用电时优先列入错峰生产的重点对象。

(四)加大宣传引导。市工作专班、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通过召开现场会、建设集中连片光伏示范点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光伏建设的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激发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投入光伏建设。

附件:玉环市整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审查负面清单

附件

玉环市整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审查负面清单

一、市住建局

1.危旧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不能安装光伏项目;

2.屋顶结构承重不足的建筑物不得安装光伏项目。

二、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1.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大棚上不得安装;

2.畜禽等养殖场建筑上(合法)安装首先需经过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提供报告;需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做好疫病防控措施。

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严禁以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为由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不得在违法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上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

3.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不应超过该安装屋面的最高点,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高度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应利用女儿墙等建筑构件,对光伏组件进行适当围栏,保证建筑主体美观,光伏组件离屋面最高处不得超过1.5米;

4.严格控制在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传统村落、旅游街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线等范围内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111/08/346124.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来源: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7 15:58:11

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重磅|浙江出台工业光伏新政:新建厂房光伏100%全覆盖,"十五五"新增1000万千瓦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4 13:58:00

浙江省出台《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以省级政策形式明确工业光伏强制性建设要求:在“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屋顶须100%安装光伏,存量厂房实行“能装尽装”,五年内新增装机容量目标为1000万千瓦。该政策将光伏配套纳入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并与竣工验收挂钩;各地市目标已细化分解,宁波、杭州分别承担175万千瓦和130万千瓦的最高任务。与此同时,同期落地的电价政策调整,使光伏发电高峰时段与电价低谷期重合,导致度电收益理论降幅最高达32%。文件还涉及六种开发模式选择及“四同步”机制落地等实操问题,政策目标与经济可行性之间的平衡成为关键挑战。(198字)

2.7元/W!浙江永康5.945MW屋顶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5:46

本文介绍了浙江永康市众泰汽车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该项目总装机容量5.945MW,由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利用约4.3万平方米彩钢瓦屋顶,采用平铺式安装,组件距屋面高度不超过30厘米。工程共安装10461块620W单晶硅组件,配套26台逆变器(25台225kW、1台320kW),以高压方式接入公共电网,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均发电量约635.46万度。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614.89万元中标,折合单价约2.7元/W,低于招标控制价1762.91万元。

浙江杭州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7 15:12:29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6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放容量信息。该公示旨在公开全市范围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可新增并网的电力容量限额,为拟建项目提供接入电网的前置参考依据。公示内容涵盖各区、县(市)的可开放容量数值,反映当地电网承载能力及消纳空间现状,是地方政府统筹新能源发展与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管理举措。此举延续了杭州对分布式光伏“先公示、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有助于引导投资主体科学选址、合理申报,避免因容量饱和导致并网受阻。公示数据将作为后续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等环节的关键依据之一。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2.1元/W!浙江1.163MWp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03 08:49:33

7月1日,丽水创天联航杭州综保区1.163MWp屋顶光伏项目EPC中标揭晓: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245.38万元(约2.11元/W)中标。项目位于杭州钱塘区,交流侧装机1100kW,接入0.38kV配电房,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全流程,需满足电网电能质量与功率因数要求。

1.7GW!浙江绍兴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2 10:56:25

绍兴市发改委于7月1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全市共7个区、县(市)合计可开放容量为1745.81兆瓦(即1.7吉瓦)。其中,嵊州市和新昌县因电网接入压力较大,被列为黄色预警区域;其余5个地区均处于绿色预警状态,表明具备较好的并网条件和容量余量。该公示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提供容量指引,便于提前规划和申请并网。需注意的是,实际可开放容量可能随电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项目申请时的实时数据为准。

江苏13市最新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公布来源:各地级市国网官网 发布时间:2026-06-25 16:52:36

江苏省13个地级市国网供电公司近日陆续公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信息。此举旨在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政策,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各市根据本地电网承载力、负荷特性及配网改造进度,动态评估并公开当前可接纳的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为项目投资方、开发商及农户提供透明、及时的接入指引。通知覆盖南京、苏州、常州等全部13个设区市,体现了全省统一部署、分级落实的新能源并网服务机制。该数据将定期更新,以支撑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并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北京通州: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0:22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