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公示了2021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光伏项目规模为3.85GW,风电项目规模为6.8GW,总计为10.65GW。
上表联合体部分以发电企业中标规模统计,根据优选结果来看,大唐以1.7GW的总规模位列第一,国家能源集团、华能则分别位列TOP 3,国家电投、三峡、华润、京能等央国企也各有斩获。在民营企业梯队,则由远景领衔,天顺风能、特变、金风、明阳等企业紧随其后。
从投资主体可以看到的是,大部分投资主体由发电企业+制造企业组成,其中光伏部分,包括天合光能、晶澳、特变电工、金风科技、中车风电等风、光制造企业均位列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列入2021年度计划的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并网。
此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蒙西、蒙东地区每个盟市推荐上报参与竞争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总和分别不得超过150万千瓦、5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体规模上限为30万千瓦、下限为10万千瓦,升压站和外送线路均已建好的扩建项目下限为 5万千瓦。
在光伏竞争性配置方案中,评分标准包括前期工作深度、储能配置、技术方案以及对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四项。储能配置方面要求电化学储能配置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15%(2小时)。若为物理储能、光热储能或其他储能形式, 调峰功率和容量不低于上述电化学储能方案的相同效果。
具体文件见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自治区2021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574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对盟市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客观评分,优选出了自治区2021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单位提出意见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自治区能源局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对匿名或无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自治区能源局将对有效反馈意见认真复核,对于反馈事实成立,影响优选结果的相应项目,不予纳入2021年自治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附件:自治区2021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1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