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晚间,林洋能源(601222)发布公告称,其与华能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江苏”)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增量光伏项目、储能项目开发上展开投资和并购合作。
早在2020年3月7日,林洋能源就已经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华能江苏同属于同一最终控制方)签署了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但由于双方在尽调范围、收购价格测算标准上存在差异,未取得阶段性成果。期间,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又成立了华能江苏。综合多种因素,该份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不再执行。
在重新签署的协议中,双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方案。在光伏项目符合华能江苏要求的前提下,华能江苏将收购林洋能源旗下拥有600MW光伏电站资产项目公司的90%股权,2021年底确保完成项目移交容量不少于267.23MW。交易完成后,林洋能源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光伏电站运维优势,并快速回收光伏电站项目的资本投入,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上,该笔交易将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转化为货币现金(或者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金融工具(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这将有效提升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因固定资产投资而带来的有息债务压力,释放企业的盈利能力。
二是增量光伏项目开发合作。双方将成立合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华能江苏占股90%,林洋能源占股10%,双方均以货币按股比同步出资。合资公司主要用于在华能江苏重点布局地区按其技术经济标准开发大型光伏电站,林洋能源负责具体开发项目以及后期的运维工作。对于林洋能源而言,双方的合作可以规避自身在资本实力上的不足,将主要精力聚焦于光伏电站的运维上,以此降低企业的财务压力,并通过股权合作方式实现运维业务的快速扩张以及客户的深度绑定。
三是储能项目开发合作。双方将在启东成立合资公司,其中华能江苏出资90%,林洋能源出资10%,双方均以货币按股比同步出资。合资公司将在启东建设80MW/160MWh的储能共享电站,建成后林洋能源将承担项目的EPC和运维工作。预计该项目将在2021年内开工,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运行。相比于技术层面相对成熟的光伏电站投资,储能项目受到技术变革所带来的投资风险较高,通过与资本实力雄厚的华能江苏合作,林洋能源有效规避了投资风险,并以相对较低的资本投入换取了稳定的业务收入。
从与华能江苏的合作中可以看出,林洋能源作为一家全球智能电网、新能源、能效管理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运营服务商,其在商业模式的设计上颇为独到。通过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广核、华能、中电建、华为等央企国企或民企进行合作,借助对方强大的资本实力,发挥自身的运营服务优势,以合资的方式完成与客户的深度绑定,并转稼项目投资风险,继而降低企业自身的财务压力,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
借助于“碳中和”背景下光伏行业的高景气度,以及自身优秀的商业模式,林洋能源的股价也于近期突破了前期整理平台,进入到了多头行情中。截止9月28日盘中,林洋能源的总市值已达到268亿,股价距离2015年14.17元的历史高点仅“咫尺之遥”。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