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达30GW以上!发改委 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7-23 12:17:30

微信图片_20210723121709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技术革新为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多轮驱动良好局面,推动储能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多元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储能发展各项工作,强化规划科学引领作用。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

创新引领、规模带动。以“揭榜挂帅”方式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储能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建设产教融合等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成果转化,有效促进规模化应用,壮大产业体系。

政策驱动、市场主导。加快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储能投资建设。明确储能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引导作用。

规范管理、保障安全。完善优化储能项目管理程序,健全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提升行业建设运行水平。推动建立安全技术标准及管理体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守安全底线。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二、强化规划引导,鼓励储能多元发展

(一)统筹开展储能专项规划。研究编制新型储能规划,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及中长期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开展新型储能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各地区规模及项目布局,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相关规划成果应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二)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结合系统实际需求,布局一批配置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通过储能协同优化运行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及一定调峰能力。充分发挥大规模新型储能的作用,推动多能互补发展,规划建设跨区输送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提升外送通道利用率和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的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或风光储设施。

(三)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通过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能,提升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及大容量直流接入后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在电网末端及偏远地区,建设电网侧储能或风光储电站,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围绕重要负荷用户需求,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储能,提升应急供电保障能力或延缓输变电升级改造需求。

(四)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体制机制综合创新,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

三、推动技术进步,壮大储能产业体系

(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储能关键技术研发,以“揭榜挂帅”方式调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方面力量,推动储能理论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中短板技术攻关,加快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化,强化电化学储能安全技术研究。坚持储能技术多元化,推动锂离子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实现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进入商业化发展初期,加快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等技术开展规模化试验示范,以需求为导向,探索开展储氢、储热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

(六)加强产学研用融合。完善储能技术学科专业建设,深化多学科人才交叉培养,打造一批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支持建设国家级储能重点实验室、工程研发中心等。鼓励地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技术机构等联合组建新型储能发展基金和创新联盟,优化创新资源分配,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七)加快创新成果转化。鼓励开展储能技术应用示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加强对新型储能重大示范项目分析评估,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实际应用效果提供科学数据支撑,为国家制定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八)增强储能产业竞争力。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引导提升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重视上下游协同,依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积极推动从生产、建设、运营到回收的全产业链发展。支持中国新型储能技术和标准“走出去”。支持结合资源禀赋、技术优势、产业基础、人力资源等条件,推动建设一批国家储能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四、完善政策机制,营造健康市场环境

(九)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研究建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和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储能进入并允许同时参与各类电力市场。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按效果付费”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鼓励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鼓励探索建设共享储能。

(十)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逐步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

(十一)健全“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机制。对于配套建设或共享模式落实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动态评估其系统价值和技术水平,可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备案)、并网时序、系统调度运行安排、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五、规范行业管理,提升建设运行水平

(十二)完善储能建设运行要求。以电力系统需求为导向,以发挥储能运行效益和功能为目标,建立健全各地方新建电力装机配套储能政策。电网企业应积极优化调度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各类型储能设施调度运行规程和调用标准,明确调度关系归属、功能定位和运行方式,充分发挥储能作为灵活性资源的功能和效益。

(十三)明确储能备案并网流程。明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新型储能行业管理职能,协调优化储能备案办理流程、出台管理细则。督促电网企业按照“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明确并网流程,及时出具并网接入意见,负责建设接网工程,提供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鼓励对用户侧储能提供“一站式”服务。

(十四)健全储能技术标准及管理体系。按照储能发展和安全运行需求,发挥储能标准化信息平台作用,统筹研究、完善储能标准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开展不同应用场景储能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储能全产业链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现行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与储能应用的统筹衔接。推动完善新型储能检测和认证体系。推动建立储能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监测等环节的安全标准及管理体系。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工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牵头构建储能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研究完善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揭榜挂帅”等方式要求,推进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产业技术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推动设立储能发展基金,支持主流新型储能技术产业化示范;有效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专项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新型储能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及应用项目。各地区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和完善政策措施,科学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新型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安全管理等监管机制。

(十六)落实主体发展责任。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分解落实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在充分掌握电力系统实际情况、资源条件、建设能力等基础上,按年度编制新型储能发展方案。加大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政策力度。

(十七)鼓励地方先行先试。鼓励各地研究出台相关改革举措、开展改革试点,在深入探索储能技术路线、创新商业模式等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合理的储能成本分摊和疏导机制。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和重点区域试点示范,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十八)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与新型储能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闭环监管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管工作,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建设国家级储能大数据平台,建立常态化项目信息上报机制,探索重点项目信息数据接入,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

(十九)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督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明确新型储能产业链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新型储能并网运行标准,加强组件和系统运行状态在线监测,有效提升安全运行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1年7月15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107/23/342099.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新型电网建设重大任务全面部署!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02 09:40:25

9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型电网建设工作部署会,系统总结我国电网发展成就,研判“十五五”时期电力需求年均增长约5%、新能源占比提升、高端产业用能升级等新形势,全面部署新型电网建设重大任务。会议明确新型电网是涵盖新架构、新技术、新服务的系统性变革,提出四方面重点:夯实主配微协同的基础设施;加快人工智能+、柔性构网、智能调控、长时储能等技术研发应用;升级新能源并网消纳、高品质供电、算电协同等新业态适配服务;守牢大电网安全稳定、工程质量和防灾应急底线。会议强调其强带动效应,要求加快重大输电通道核准建设,强化统筹协调与政策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协同推进投资稳增长与结构优化。(199字)

支持民企积极投资新型电网建设!国家能源局召开新型电网建设工作部署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02 08:52:21

9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型电网建设工作部署会,系统总结我国电网发展成就,研判“十五五”时期电力需求年均增长约5%、新能源占比提升、高端产业用能升级等新形势,明确新型电网建设是涵盖新架构、新技术、新服务的系统性变革。会议提出四大重点任务:构建主配微协同的电网新架构;加快人工智能+、柔性构网、智能调控、长时储能等技术攻关与应用;升级新能源并网消纳、高品质供电、算电协同等新服务;守牢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底线。会议强调新型电网建设投资带动效应强,要求加快重大输电通道核准建设,压实地方责任,强化跨部门协同调度,并明确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投资,共享发展红利。(199字)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确认公示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16:21:42

云南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示,对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予以确认。此次确认依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优化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事宜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6〕148号)等文件要求,面向申报在2025年6月1日及之后并网发电的项目开展。经该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形成《云南省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确认清单》并随文附件公布。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须提供事实依据、证明材料、有效联系方式,并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身份证信息。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国家发改委:《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31 11:14:31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7日。该办法旨在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可靠供应,依据《安全生产法》《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实际,对2014年发布的原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修订重点包括:明确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新型储能电站等新兴电力业态的监管职责,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按“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管部门;强调所有接入电网的并网主体须遵守电力系统安全相关规定;同时细化监管依据、适用范围与协同机制。公众可通过国家发改委官网提交意见。

光储群英汇合肥站:以方案精度, 拓市场深度来源:古瑞瓦特 发布时间:2026-08-28 09:07:33

8月27日,古瑞瓦特2026光储群英汇合肥站顺利举行,众多合作伙伴到场参与,共同探讨光储在终端市场的价值深耕与落地实践。安徽是中国光储产业重镇,截至2026年4月底全省新型储能累计并网装机4.06GW/8.48GWh,首批14个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总规模达2.86GW/6.12GWh,省级光储专项政策也已落地。政策持续发力,市场加速扩容,古瑞瓦特以覆盖户用及工商业的完整光储产品矩阵与贯穿项目全周期的服

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莅临利星能科技调研来源:利星能Lisiner 发布时间:2026-08-27 09:27:27

8月25日,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珠峰赴鹰潭调研,专程考察江西利星能储能科技。企业聚焦“储能硬件+数智平台+算电融合”,打造新能源全生态服务闭环,加速智能化产线升级与零碳场景应用。任珠峰肯定其创新路径,强调以新型储能为突破口,赋能江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集中+组串”混合构网方案!上能电气储能铸就绿色丰碑来源:上能电气 发布时间:2026-08-27 09:21:40

新疆伊犁300MW/1200MWh共享构网型储能电站成功并网,上能电气提供275MW集中式+25MW组串式储能PCS,全系搭载第二代增强混动构网算法,具备3倍/10秒短时过载能力。首创“集中式+组串式”混合构网方案,在经济性与调节性能间实现最优平衡,助力新能源消纳与高载能产业低碳升级。

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开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5 09:20:27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8月19日发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许可证注销程序,完善电力设施许可监管制度。办法明确五类应依法注销许可证的情形,包括: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延续未获批准;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合并等依法终止;许可被撤销、撤回或许可证被吊销;经重新核定仍不符合最低等级许可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撤销、撤回、吊销的具体适用情形、决定主体、告知程序及听证权利,并对注销时限、申请材料、公告流程、证照处理及信息公开等作出系统规定。该办法拟替代2021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199字)

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来源:兰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6:48:12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8:27

为应对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6年7月底达约1.8亿千瓦)带来的利用率下滑与投资积极性不足等阶段性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聚焦“扩投资”与“促消纳”双重目标,从三方面系统施策:一是科学释放投资潜力,涵盖盘活存量、优选新增备案、推进绿电直连、加快储能及光热建设等七项举措;二是多维度提升消纳能力,包括建立预警机制、压减燃煤自备机组发电、发展绿色氢氨醇、精准招商增负荷等;三是健全调度通报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作为今年1月政策的深化拓展,本文件进一步细化实操路径,强化刚性约束,如明确新增项目备案门槛、设定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及考核问责机制,形成前后衔接、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199字)

晋能源新能源发106号解读|山西新型储能项目库管理新规 开工并网时限与出库规则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8 11:40:11

晋能源新能源发〔2026〕106号山西新型储能项目库管理新规解读,9月1日完成全面梳理,详解6个月开工12个月并网时限、30% 固投延期门槛、强制出库规则,附项目自查与申报指南,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