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首次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落幕,成交消纳量凭证576个,折合57.6万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平均成交价格51.74元/个,标志着广西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市场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可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更好服务广西“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试行)》,未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的主体,可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向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场主体购买消纳凭证,确保完成年度消纳量任务。交易过程中1个消纳量凭证对应1兆瓦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目前,广西承担消纳量责任的市场主体共14家,符合交易条件的市场主体10家。
此次交易中,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平桂电力公司作为卖方,田东锦盛化工和百色信发铝作为买方,通过挂牌方式达成交易,累计成交水电消纳量凭证516个,平均成交价格49.61元/个;成交非水消纳量凭证60个,平均成交价格70元/个。
近年来,广西在不断完善清洁能源发展政策体系的同时,以电力市场交易为重要抓手,着力强化市场推动作用,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力促风电、光伏、水电等清洁能源全额消纳。随着“十四五”期间,我国着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以及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可再生能源参与交易将占据更多的比例。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进一步研究可再生能源参与现货市场、可再生交易与碳交易的协同运行等关键机制,为实现更大范围、更多主体、更长周期可再生能源市场化消纳提供更多方向。
该中心总经理许政介绍道:“组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是落实国家‘双碳’目标的重点举措,是助力区内清洁能源消纳的创新模式,为企业低碳绿色发展提供了全新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渠道,有利于服务区内清洁能源全额消纳。”
为充分准备并精准服务好此次交易,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认真核对市场主体消纳量责任权重情况,全力指导消纳主体做好账户注册、消纳量数据填报、资金结算账户注册等工作,通过系统计算、人工核对等方式确认消纳主体的交易约束,确保交易数据准确无误。同步完善交易系统功能,有序完成了系统测试,并组织开展线上集中专题讲解,为市场主体答疑解惑,详细介绍了政策规则、交易流程和系统设置,有效确保了消纳主体及时开展交易。据介绍,年内,该中心还将根据市场交易需求,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