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改委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1-06-30 15:16:33

6月25日,辽宁省发改委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主要内容为:

1.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

2.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

3.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

4.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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