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3月9日发布消息: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王军涉嫌受贿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军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万元。
经审查,2012年至2020年,王军在担任准格尔旗友谊街道党工委书记,准格尔旗煤炭局局长、准格尔旗能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岗位调整和煤炭企业监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近880万元。
具体受贿事实如下:
(一)收受刘某甲3.4万元
2014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刘某甲(准格尔旗**局副局长)为谋求王军在工作上的关照,先后7次在王军位于薛家湾镇侯家阴湾的平房及**家园小区的家中,送给其现金共计3.4万元。
(二)收受杨某甲3.2万元
2013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准格尔旗**局总工程师兼电力股负责人)杨某甲先后8次在王军位于薛家湾镇侯家阴湾的平房和**家园小区的家中,送给其现金共计3.2万元。
(三)收受韩某某3.5万元
2013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韩某某(准格尔旗**局安监股负责人)先后8次在王军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侯家阴湾的平房和**家园小区的家中,送给其现金共计3.5万元。
(四)索取和收受白某甲65万元
2012年4月,在时任准格尔旗友谊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军的帮助下,白某某承揽了友谊街道景泰华府社区硬化、维修、装修等工程。工程部分验收付款后,2012年7月20日,王军以收取维修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名义,向白某甲索要25万元。2012年底,工程款结清后,王军以今后还会给白某甲介绍工程为由再次向白某甲索要20万元。
2016年至2018年,王军在担任准格尔旗煤炭局局长期间,帮助白某甲先后承揽了准格尔旗煤炭局西部地区煤管站维修工程和准格尔旗能源局各基层煤管站维修工程。为了感谢王军的帮助,白文广先后3次送给王军现金共计20万元。
(五)收受张某甲东5万元
2013年、2015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张某甲(**地区煤管站站长)为谋求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5次在准格尔旗煤炭局王军的办公室送其现金共计5万元。
(六)收受王某乙5万元
2013年2月,王某乙(鄂尔多斯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在准格尔旗**局王某甲的办公室送给其5万元。
(七)收受杨某乙65万元
2013年至2018年,王军担任准格尔旗煤炭局局长、准格尔旗干部下乡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推进组第八组组长期间,帮助杨某乙承揽了沙圪堵、唐家会、弓家塔等11个煤管站、分站和执法中队的维修工程、准格尔旗纳日松镇边府线5个地段的挡墙工程。杨某乙为感谢王军的帮助,2013年10月至2020年春节前后,先后4次送给王军共计65万元。
(八)收受奇某某3万元
2013年1月,奇某某(准格尔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原矿长)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在准格尔旗煤炭局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3万元。
(九)收受王某丙7万元
2013至2014年春节,王某丙(内蒙古**集团**煤矿股东、**电力运维有限公司负责人)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2次在准格尔旗煤炭局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2万元。
2015年1月左右,王某丙为申请办理**电力运维有限公司增加煤炭销售的资格,在准格尔旗煤炭局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5万元。
(十)收受王某丁价值5.3122万元的黄金
2014年3月,王某丁(准格尔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安置办负责人)为谋求在煤炭生意方面得到王军的关照,在准格尔旗煤炭局附近送给王军200克黄金,经价格鉴定,200克黄金价值为5.3122万元。
(十一)收受王某戊5万元
2013年3月,王某戊(准格尔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董事长)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在准格尔旗煤炭局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5万元。
(十二)收受李某甲3万元
2014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李某甲(准格尔旗原**局工会主席)为谋求在岗位调整中王军给予关照,先后3次在王军位于薛家湾镇侯家阴湾的平房及**家园小区家中送给其现金共计3万元。
(十三)收受李某乙17万元
2014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前后,李某乙(准格尔旗**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7次在王军位于薛家湾镇侯家阴湾的平房、**小区、**家园的家中,送给其现金共计17万元。
(十四)收受张某乙3万元
2014年春节前,张某乙(鄂尔多斯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原矿长)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在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3万元。
(十五)收受杨某丙10万元和1万美元
杨某丙(内蒙古**能源集团**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2014年1月,在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930万元。2015年春节前,在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10万元。共计16.0930万元。
(十六)收受云某某3万元
2014年4月,云某某(内蒙古**资源集团**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原矿长)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在王某甲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3万元。
(十七)收受赵某某3万元和2万美元
(十八)收受范某某6万元
2015年、2017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前后,范某某(准格尔旗**局党组成员)为谋求在岗位调整方面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四次在王军的办公室、王军位于薛家湾镇和**区的家中、**家园小区的家中送给其现金共计6万元。
(十九)收受杜某某10万元
2015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前后及2019年中秋节,杜某某(鄂尔多斯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执行董事)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5次在鄂尔多斯市党校附近、王军的办公室、薛家湾镇生力酒店等地送给王军现金共计10万元。
(二十)收受温某某13万元和一部价值1.2万元的手机
2015年春节前、2016年春节前、2016年7月、2016年中秋节前、2019年1月和2020年1月,温某某(准格尔旗**集团**煤矿原矿长)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6次在薛家湾镇天泽岛酒店附近、王军位于侯家阴湾的平房家中等地送给王军现金共计13万元和一部价值1.2万元的手机。财物合计14.2万元。
(二十一)收受郭某某10万元
2015年,郭某某(**集团**露天煤矿生产销售原负责人)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在薛家湾镇南山宾苑附近送给王军现金10万元。
(二十二)收受景某某7万元
2015年至2017年每年春节前后,景某某(鄂尔多斯**煤炭有限公司销售矿长)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3次在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7万元。
(二十三)收受高某甲5万元
2015年春节前,高某甲(内蒙古**集团**煤炭有限公司原矿长)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在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5万元。
(二十四)收受邬某某6万元
2016年和2017年春节前,邬某某(内蒙古**煤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2次在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6万元。
(二十五)向严某某索取20万元
2015年11月,内蒙古**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从准格尔旗**局承揽了准格尔旗境内煤炭企业隐患排查业务。承揽后,王军以需要处理单位账目为由,向内蒙古**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某某提出需要20万元。2016年12月,严某某在呼和浩特东二环路附近将20万元现金交给王军,王军用于个人消费支出。
(二十六)收受唐某某30万元
2017年至2020年春节前后,唐某某(鄂尔多斯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事业部经理)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4次在薛家湾镇凯旋门酒店附近送给王军现金30万元。
(二十七)收受白某乙9万元
2018年5月,鄂尔多斯市**局**纠察支队例行检查发现,准格尔旗安家坡煤矿存在无票售煤问题,要求准格尔旗煤炭局对安家坡煤矿予以处罚。2018年6月,白某乙(**西部煤业**煤矿矿长)找到王军希望从轻处理,白某乙在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8万元。2019年春节前,白某乙通过王军司机王某庚送给王军1万元的购物卡。
(二十八)向周某某索要8.2万元实木家具
2017年3、4月份,王军装修薛家湾镇**家园小区的房屋期间,以自己家中需购置一套实木沙发为由,向周某某(内蒙古**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提出需要购置一套实木家具,后周某某在浙江省东阳市的家具批发市场为王军购买一套价格8.2万元的12件套实木家具。
(二十九)收受张某丙10万元
2018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期间,张某丙(准格尔旗**局**地区煤管站站长)为谋求王军在给其儿女的工作问题上给予帮助,先后3次分别在王军位于薛家湾镇侯家阴湾的平房家中和**家园小区的家中送给其现金10万元。
(三十)收受刘某乙7万元
2018年和2020年春节前,刘某乙(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2次分别在王军位于薛家湾镇侯家阴湾的平房家中和**小区的家中送给其现金4万元。2019年5月,为了**能源集团**煤矿能够领取更多煤票,刘某乙在王军位于侯家阴湾平房的家中送给王军现金3万元。
(三十一)收受门某某20万元
2017年3月,王军就担任准格尔旗煤炭局局长期间,帮助门某某(北京**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子公司原总经理)承揽了准格尔旗金正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2018年4月,门某某为感谢王军的帮助,在王军位于薛家湾镇**家园小区的家中送给其现金20万元。
(三十二)收受焦某某2万美元
2018年和2019年春节,焦某某(内蒙古**煤炭集团**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先后2次在王军的办公室送给其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9907万元。
(三十三)向张某丁索要一辆塞纳商务车,价值56.020298万元
2017年底,王军向张某丁(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提出想借一辆新的商务车,张某丁为了感谢和谋求王军对自己生意的关照,从天津为王军购买了一辆丰田牌塞纳商务车,车辆购买价款及购置税等费用合计56.020298万元。2018年1月4日办理完车辆相关手续后,于2018年1月16日王军一直占有和使用该车辆,至案发时未退还给张某丁。
(三十四)向刘某丙索要30万元
2017年12月,刘某丙(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原部长)找到王军,想让王军帮助**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煤矸石,王军指派其姐夫池某某去实地查看,池某某经实地查看后认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煤矸石因条件限制,无利用价值,池某某将该情况告诉王军。2018年1月,王军以对上述煤矸石进行可行性研究产生费用为由,要求刘某丙支付30万元可行性研究费用。后王军安排其姐夫池某某联系刘某丙将上述30万元现金取回。2018年1月29日,池某某将该30万元存入其妻子王某己账户保管。同年4月7日,池某某按照王军的要求将该30万元转入王军使用的户名为池某某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中。
2019年2月7日,王军应刘某丁(准格尔旗**煤炭能源集团负责人)的邀请,携全家及亲属一行5人到海南三亚旅游,2月10日返程,旅行期间产生的机票、住宿、餐饮等费用合计3.8369万元均由**煤炭能源集团子公司**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三十五)收受蒋某某15万元
2018年上半年和2019年3月,蒋某某(**渠煤矿原矿长)为谋求王军在**渠煤矿复产复工和领取煤矸石票方面的帮助,先后2次在王军位于薛家湾镇侯家阴湾平房家中、生力大酒店附近送给其现金15万元。
(三十六)收受高某乙13万元
2019年1月份、2019年7、8月份和2020年春节,高某乙(准格尔旗**局中部地区煤管站站长)为谋求王军在工作岗位和儿子工作问题上的关照,先后3次分别在薛家湾凯旋门酒店附近、王军位于**家园小区家中送给其现金共计13万元。
(三十七)收受王某辛5万元
2019年2月中旬,王某辛(内蒙古**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为谋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王军的关照,在王军位于薛家湾镇**家园小区家中送给其现金5万元。
(三十八)收受陈某某3万元
2020年春节前,陈某某(准格尔旗**局洗选煤场安全监管办公室副主任)为谋求王军在职务调整的关照,在王军位于薛家湾**家园小区家中送给其现金3万元。
(三十九)收受宋某某360万元
准格尔旗**石灰厂(以下简称**石灰厂)总经理宋某某通过池某某请托时任准格尔旗**局局长王军联系购买工程煤。后经王军联系,2019年4月至7月,**石灰厂销售准格尔旗**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梁煤矿部分工程煤。宋某某为感谢王军的帮助和谋求今后继续关照,先后五次通过池某某送给王军360万元好处费。后经王军同意,池某某将上述360万元以池某某的名义入股准格尔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月,**公司第一次分红12万元,王军领取6.1万元分红款。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