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发布京津唐电网2020年12月份“两个细则”试运行结果的通知。
原文如下:
华北监能市场〔2021〕33号
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京津唐电网各直调电厂、新能源企业:
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9〕254号)要求,华北、北京、天津和冀北电网电力调控中心完成了京津唐电网发电企业2020年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计算与统计工作。2021年1月27日,国网华北分部向我局报送了2020年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明细清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京津唐电网光伏电站
各光伏发电站2020年12月份的考核总费用610.57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64.34万元。
截至目前,未接到发电企业对上述结果的争议或申诉报告。按照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12月份京津唐电网直调电厂、各风电场、各光伏电站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考核结果予以发布。
请国网华北分部和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据此文件,及时结算各发电企业2020年12月份“两个细则”费用。
附件: 2020年12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表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