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来到小泽说,我是主持人,索比光伏网尹也泽,今天想跟大家探讨一下光伏补贴的有关话题,具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地面电站和工商业项目的补贴,另一类是户用光伏项目的补贴。
首先看地面电站和工商业项目,我们都知道这类项目之前是排队等待进入补贴目录的,特别是2016年3月底之后并网的项目需要纳入补贴清单,才能够拿到国家补贴。从财政部公开的信息看,2019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实际征收总额是868.11亿元,2020年的预算是883.52亿元,要覆盖光伏风电生物质这么多种类型,这么多项目显然是不够的。
所以除了光伏扶贫、户用光伏、竞价还有转平价项目可以拿到100%补贴,领跑者项目可以按50%拿补贴以外,其他类型光伏项目都要按照剩余的资金、统一比例来发放补贴。
前不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也就是70号文,所有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规模管理要求的项目都可以进入补贴清单,这就意味着分蛋糕的人更多了,每个项目能拿到比例也会更低,个人预计这个比例可能会低于30%,甚至低于25%。补贴资金不够怎么办?4个字,开源节流。目前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很难提高,1分9,最好的办法就是控制补贴支出。
在今年财政部4号文,《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首次提出,按照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后来到426号文做了一个补充通知,光伏发电一二三类资源区,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 除以20年,每年分别是1600小时、1300小时和11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还有2019年、2020年竞价项目,额外给10%的小时数。
除了明确合理利用小时数以外,主管部门还对“部分容量并网保定价”的现象进行了规范。按照70号文的附件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要计算并网后12个月的平均利用小时,不低于同一地区、同一类型、同期间的年平均利用小时的50%,才可以按照之前的承诺时间列入补贴清单。如果没有达到50%,就要按月向后平移计算12个月的平均利用小时数,直到某一个月达到50%了,那么就按照这个月作为该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列入补贴清单,享受对应的电价政策,注意电价也是要跟着调整的,这个是重点。
如果推迟的时间少于一个月,影响上网电价,会在补贴清单中剔除这个项目未按期并网的容量,对多发的补贴进行二倍罚款。如果推迟的时间超过一个月,但没有超过三个月,影响电价的,除了剔除未按期并网容量外,还要对多发的补贴进行三倍罚款。如果推迟的时间超过三个月,这个情况就很严重了,该项目要移出补贴目录清单,且三年内不得再纳入补贴清单,移出清单期间所发电量不予补贴。
举个例子,一个光伏项目100兆瓦,抢17年的630,想拿9毛8的电价,实际他只并了10个兆瓦,然后剩下的90兆瓦过几个月组件便宜了再并。这时候他肯定是达不到50%小时数的,要进行并网时间的复核。如果最终确定它的并网时间是在两个月之后全容量并网,那么要按照两个月之后,新的电价也就是8毛5来计算,多发的补贴按照三倍进行罚款,所以说这个政策给存量电站带来了比较大的影响。很多项目的收益要重新测算,比投资建设时期的预期可能会有一定的下降,相关业主要做好准备。
再看户用光伏,比较好的一点是户用光伏不需要排队进清单,随时并网随时进,拿补贴的比例都是100%,但我们要注意合理利用小时数,对户用光伏依然有效。比如之前户用最大的三个市场,山东、河北、河南,每年的有效利用小时数都在1300小时左右,局部地区可能达到1400小时,之前算收益,咱们一直是按照全部发电量都可以拿到补贴计算的,现在要打个折扣了,因为每年的合理利用小时数只有1100小时,多出来的电量它就只有煤电电价。例如,山东是0.3949,河北的南部是0.3644,而且这个影响它不是立刻显现的,而是在20年的22000小时用完以后才出现没有补贴的情况,粗略算一下应该是15-17年之后,短期以内用户发现不了这个问题,相当于埋了一个雷,需要我们经销商,还有各地的行业协会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如果有企业做租赁模式,它的回收周期比较长,20年后电站所有权归老百姓,这个时候企业到后面就要吃一点亏。
好,以上就是我个人对补贴的一些看法。最近我主要做政策和供应链的有关分析,如果大家有更多内容想要探讨或者有其他感兴趣的话题,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也可以关注公众号索比光伏网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我会及时与您联系。
最后,感谢大家观看今天的小泽说,我们下期再见。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