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南昌县宝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山东能源南昌县塔城乡一期二期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核山东能源南昌县塔城乡一期二期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2项目概况:中核山东能源南昌县塔城乡一期二期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南昌市东北35公里处,该地块处于鱼塘中,交通便捷,通讯畅通,太阳能辐射较强。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其中一期装机100MW,二期装机容量为100MW。一期、二期分别签订项目合同。
1.3项目建设资金:自筹。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光伏场区微观选址、光伏场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项目初步设计、光伏项目施工图设计、光伏项目竣工验收设计、光伏项目概(预)算编制等;
2.1.2光伏项目设备与材料采购(除组件、主变、逆变器设备外),全部设备的运输、保管、试验、安装与调试;光伏区、升压站、送出线路等单位工程的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
2.1.3光伏项目土建工程施工、110kV升压站施工、35kV集电线路施工、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
2.1.4涉及规划、征地(采伐证、临时补偿)、国土、林业、水域、环保、水保、安评、压矿、文物、消防、生态红线、电网验收(包含初设图纸送审电网公司和4次质检验收等)等全部手续的协调、办理工作。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其他临时性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跨越高速公路、省县道以及乡村农耕路、石油和燃气管道等手续的办理和补偿工作;
2.1.5投标人承诺负责规划、征地(采伐证、临时补偿)、国土、水域、林业、环保、水保、安评、电网验收(包含初设图纸送审电网公司和4次质检验收等)等全部手续的协调、办理工作和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其他临时性手续办理工作,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自行承诺)。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其他临时性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跨越高速公路、省县道以及乡村农耕路、石油和燃气管道等手续的办理和补偿工作。
2.2工期:
一期:2021年3月15日前保证全部并网发电(具备并网条件);
二期:2021年6月15日前保证全部并网发电(具备并网条件)。
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2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3.2.1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2.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近四年(2016年至今)具有至少三项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3.5.1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一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3.5.2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至少一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6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至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承诺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格式见招标文件)。
3.13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完成报名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标机构报名信息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5.1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5.2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
邮编: 100055
联系人:焦继庆、赵雅伦
电话:+86-10-63349365/9354
Email:jiaojiqing@cntic.gt.cn
zhaoyalun@cntic.gt.cn
户名: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号:349357516632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5.3.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5.3.2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等;
5.3.3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资质证书)扫描件;
5.3.4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①《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②《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③《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④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5.3.5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5.4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统一要求,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进行供应商注册该平台报名手续,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本次项目报名。在注册和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联系电子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服务部门,021-61592300。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
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312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接受邮寄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17:00,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以招标机构人员签收快递或当面递送的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1.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南昌县宝能机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