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00916)发布公告,于2020年10月27日,公司就成立一家合营企业与国家能源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签订了《国能丰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公司将以现金对合营企业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50%。
公告称,成立合营企业能够充分调动和利用国能江西在江西省区域内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发挥公司在新能源开发领域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光伏发电项目。
龙源电力(00916)发布公告,于2020年10月27日,公司就成立一家合营企业与国家能源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签订了《国能丰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公司将以现金对合营企业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50%。
公告称,成立合营企业能够充分调动和利用国能江西在江西省区域内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发挥公司在新能源开发领域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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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陕西公司定边100MW光伏项目于2026年9月18日实现全容量并网,是该公司管理权划转后的首个并网项目。项目位于陕西榆林定边县白泥井镇,占地约2500亩,装机容量1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1.56亿千瓦时,可年节约标准煤4.7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32万吨。建设过程中,公司强化前期策划与设计优化,科学统筹接入方案、设备选型与布局;推行精细化进度管控,从拿地到建成仅用4个多月,创同类项目造价最低、质量最优、工期最短纪录。项目坚持安全质量首位原则,落实全员实名制管理、体验式安全教育及隐患闭环整改;同步落实环保水保“三同时”,施工与生态修复协同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78%;全程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实现工程建设与手续办理双线并进、全程受控。(199字)
2026年9月18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受部领导委托宣布任命决定:闫国春同志出任国家电投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此次调整系中共中央对央企领导干部的统一安排,闫国春同时免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职务。其新任职务将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后续程序。该人事变动涉及两家大型能源央企之间的高级管理岗位交接,体现了中央对能源领域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统筹部署,旨在加强国家电投在清洁能源转型与综合能源服务中的战略引领能力。(198字)
本文介绍了江苏盐城市大丰区龙源江苏大丰H12#海上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的环评公示情况。该项目是《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遴选的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亦被列为江苏省2026年重大项目。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300MW(直流侧364.1616MW),位于已投运的200MW海上风电场西区,新建光伏阵列、220kV海上升压站、场内集电线路及两回220kV海底电缆;升压站与送出电缆在一期同步建成,并预留二期200MW接入条件。项目由龙源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建设,其控股股东龙源电力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一期工程已于2026年5月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公司临猗分公司于9月11日公示了临猗县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采购的中标候选人。该项目由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计划采购单晶硅双面590W光伏组件约14.63MWp,涵盖组件本体、配套插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全流程服务,包括工厂试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配合与竣工验收等。招标共设一个标段,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1006.56万元总价(折合0.688元/W)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1048.99万元(折合0.717元/W)位居第二。公示标志着该光储一体化项目关键设备采购进入落地阶段。(199字)
国家能源集团河南电力民权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自投产以来,截至9月6日累计发电量达10648.36万千瓦时,突破1亿千瓦时大关。该项目充分利用厂区闲置屋顶与空地资源,科学布局光伏组件,构建因地制宜的分布式绿色能源系统。运行中推行精细化、标准化、智能化运维管理,通过常态化巡检、清洁、故障排查与数据分析,有效应对环境与设备因素影响,持续提升发电效率与系统稳定性。所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就地消纳,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缓解电网压力的同时,显著减少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等效于大规模植树造林,实现生态、经济与安全效益协同提升。未来,公司将以此次突破为起点,深化新能源布局与节能降碳改造,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199字)
2023年8月25日,自然人郭冬华、胡世年以江西鬲羽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张皓然,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截至申请时,该公司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累计被执行金额达37.34万元;同时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其涉及的全部案件总标的额为40.49万元。上述情况反映出该公司自成立不足一年即陷入严重债务危机与经营困境,资不抵债状态已较为明确,成为破产清算申请的直接动因。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银星能源拟投资3735万元,在关联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厂区建设容量不低于12.9487M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签订为期25年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项目由银星能源负责设计、投资、建设及运维,资本金占4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6.5%。关联方承担全部电量消纳义务,按0.42037元/千瓦时(含税)的基准电价,依据实际供电量按月支付节能效益分享款;绿证、CCER等绿色权益归属银星能源。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强调,交易定价公允、结算合理,有利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效益,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但协议尚未正式签署,部分条款可能随项目成本及环境变化调整。(199字)
近日,国华(砀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5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苏志国,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及储能等技术服务。该公司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国华(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安徽奇瑞绿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属央企与头部车企在新能源领域的合资合作项目。此次合作聚焦于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旨在整合双方在能源基础设施、绿色出行及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资源与优势。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砀山,体现了对中东部地区新能源项目落地的布局意图。该合资企业的成立,标志着传统能源巨头与汽车制造企业在“双碳”目标下深化产业链协同的重要实践。
8月20日,国电电力发布公告,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7家能源平台公司股权。此举是国家能源集团推进常规能源发电业务整合的重要举措,国电电力作为该业务的指定整合平台,承担资产归集职能。本次拟收购标的公司合计拥有在运控股装机容量约32万千瓦,另有在建或拟建控股装机容量达1354万千瓦,显著提升国电电力的电源规模与项目储备能力。交易完成后,国电电力在常规能源领域的资产布局、装机结构及未来发展潜力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公告未披露具体交易金额及时间表,相关工作尚处于启动阶段。(199字)
Futureal Energy Partners(FEP)与芬兰可再生能源开发商Aurinkokarhu Oy宣布成立合资企业,共同开发芬兰约3GW的光伏、电池储能系统(BESS)及混合能源项目。该合作以芬兰为核心市场,旨在推进Aurinkokarhu现有项目储备——包括2GW储能、1GW光伏及多个光储混合项目,其中约1GW计划于2026年开工,其余分阶段于2027—2028年启动。双方还拟将业务拓展至瑞典等北欧国家,并在芬瑞两地新增超0.8GW早期项目。Aurinkokarhu负责本地开发,FEP提供金融与交易支持。合作基于对芬兰作为欧洲优质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市场的共同看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