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1、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2、光伏场区、集电线路、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项目可研、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发包方已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完成,承包方按照可研、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开展初步设计、接入系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所需的专项设计等)。3、上述区域的工程建筑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前检测及实验室送检、试验(包括设备投运后的容量及性能测试)、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4、除光伏组件外其余所有设备采购、支架、设备监造(含光伏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设备材料仓储保管、二次倒运也包含在内。5、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6、建设期工程保险;7、工程验收(含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8、与地方政府、当地供电部门协调和百姓阻工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及协调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验收时间为准)须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及由最终用户签署的项目完工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1.4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至少具有1个光伏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管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能证明项目经理身份的材料(如对应合同页、任命书、竣工验收书)。
3.1.5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13日 16时3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8-27 09:00(北京时间)
联 系 人: 曹静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