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54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宁夏利通区200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吴忠市利通区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宁夏利通区200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宁夏利通区200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宁夏利通区20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境内,本工程总装机容量200MWp,本工程计划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完成电力输送,规划区域中心为东经106°30′40″,北纬37°36′30″,海拔在1315-1370之间,场址区占地面积约 7500亩,场区附近有G211国道、S3省道等。
1.3 项目建设资金:自筹。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地质详勘)、设备采购供货(招标人负责供应的设备为光伏组件、升压逆变一体机、主变压器)、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逆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光伏支架、电缆等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上述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2)场区内新建110kV升压站:勘察设计(地质详勘)、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主变压器由招标人提供)、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站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配合建设方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上述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3)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专项验收(质检、安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等)、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4)配合建设方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5)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包括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包括施工供水的设计和施工,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2.2 工期: 11月15日前具备带电条件。
2020年11月30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总工期:90天。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
3.2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近五年(2015-至今)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三个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一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2)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至少一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6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至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在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承诺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自行承诺);
3.13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标机构报名信息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5.1 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5.2.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5.2.2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等;
5.2.3 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资质证书)扫描件;
5.2.4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①《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②《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③《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④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2.5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8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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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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