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并网发电A项目逆变升压一体机(含智能汇流箱)采购。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昌吉州。
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30台(暂估)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364台(暂估)24汇1智能汇流箱、1套智能测控装置、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5年服务等。
5、计划供货时间:
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15台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182台24汇1智能汇流箱及其附属设备、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
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15台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182台24汇1智能汇流箱及其附属设备、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
(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并网发电A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拟提供逆变升压一体机须具有低电压穿越(含零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和中国加权效率认证证书,并通过国内批准或国际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包括TUV、UL、CGC、CQC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完整测试认证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累计供货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逆变升压一体机业绩不低于1GWp,以上业绩要求良好运行并提供用户证明。
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制造许可等证书。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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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