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陕西省参照国家相关光伏扶贫标准建设的34.31万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通过国家光伏扶贫信息系统审核,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在全国25个省份中位列第3,占此次全国总规模的7.4%。陕西省建设的101.7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已100%纳入国家补贴范围,总容量位居全国第8,约占全国总盘子的5.3%,光伏扶贫工程已全部收口。
参照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国家确定16个省471个光伏扶贫县之外,国家未下达建设规模的前提下,在光照资源较好的地区,省级部门按照国家文件精神通力合作,市县政府主动作为,自主决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截至目前,全省80个县(区)共建设1646座光伏扶贫电站,总投资73.6亿元,全部电站可带动19.4万户贫困户脱贫增收,在电站运营25年内,总收益超过200亿元,其中可获国家补贴资金约110亿元以上,将有力的发挥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稳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作用。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