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发布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中,详细介绍了包括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该如何申报。
而读者对公告中的内容存在一些疑问,例如:“具体怎么操作?电力公司哪个部门对接这个事情?”;“今年一月份新增光伏发电的,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申报流程,便于大家明晰申报的5个步骤。(申报地址为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http://djfj.renewable.org.cn)
申报流程
申报
企业提交项目信息给电网公司
初审
电网企业对项目信息进行初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类别、项目所在地、核准(备案)容量、 核准(备案)时间、装机容量、并网时间、上网电价等信息)
确认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项目确认(并给电网公司反馈意见:合格、材料不全需补齐、不合格)
复审
电网公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信息提交给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公示
电网公司公示获得补贴资格的项目名单
哪些项目可以纳入此次补贴清单?
前七批公布的补贴目录中的项目,审核信息后,直接纳入此次补贴清单;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的通知 》,拿到2015年之前的指标,且在2016年3月前并网的项目,才有资格进入第七批目录;光伏扶贫项目并网时间可放宽至2016年12月底。
未进入前七批的,2006年之后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且在2016年4月1日到2017年7月31日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
未进入前七批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已经按照规模管理的需纳入2019年建设规模管理范围内的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
未进入前七批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
注意
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项目名称、业主信息发生变更,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向电网企业申请更变,电网企业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完成变更并对外公布;如并网容量、场址发生变更,需按要求重新申报纳入补贴清单。
户用分布式仍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号)要求管理,电网企业应定期汇总项目信息并完成备案工作。
申报的时间安排?
按照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 分阶段发布清单。第一阶段完成后,每半个月公布一批。4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6月30日前,完成首批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