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 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来源:国家财政部发布时间:2020-02-03 16:35:26

国家财政部官网在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同时,发布了关于《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关于《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政策目标、主要内容等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通过从电价中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方式筹集资金,对上网电量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转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管理。此后,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超过4500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风电装机2.1亿千瓦,光伏发电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254万千瓦,为实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的15%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在规模化应用的过程中,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持续下降,已具备和传统能源竞争的基础,逐步成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力量。

同时要看到,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管理机制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远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电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相应带来一系列问题,亟需对相关管理机制进行调整,以更好适应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现状,实现可再生能源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

在充分总结相关政策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2018年起即共同着手《意见》的起草工作。2019年以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召开座谈会、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地方、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和专家的意见。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后,经认真研究,最终形成了《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明确4方面内容:一是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新增补贴项目规模由新增补贴收入决定,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二是开源节流,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补贴收入、减少不合规补贴需求,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三是凡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四是部门间相互配合,增强政策协同性,对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分类管理。

三、2020年新增补贴项目确定办法

自2020年起,所有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确定。根据基金征收情况和用电量增长等因素,预计2020年新增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元,可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同时,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明确2020年可享受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类型和分类别的补贴额度,相应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新增项目补贴额度控制在50亿元以内。目前,国家能源局已就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了各方意见,正在修改完善。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管理办法。为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以收定支”原则的有效落实,未出台管理办法以及未按照管理办法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规模范围的项目,将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四、存量项目享受补贴政策的确认办法

自2020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财政部将要求电网企业尽快启动补助清单的申报、审核和发布等工作。第一批至第七批目录内项目可直接列入补助清单,尚未纳入补助清单的项目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经省级能源、价格管理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后,由电网企业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依照项目类型、并网时间、技术水平等条件确定,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备案。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助目录。

电网企业应优先兑付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自愿转平价项目。

五、单个项目补贴额度确定办法

为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收益预期,单个项目补贴资金额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电价时采用的年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确定。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但仍可按照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获得更多收益。

六、关于接网工程补贴资金结算办法

根据《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财建〔2018〕250号),已纳入和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项目,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投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一并考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所建接网工程,应由所在地电网企业回购,对于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并领取补贴的接网工程,电网企业在接网工程回购时应扣除已获得的补贴资金。

七、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补贴清单的项目予以支持

新的管理机制建立后,随着以收定支、新增项目不新欠以及合规项目纳入补贴清单等措施的落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将具有稳定的收益。金融机构可据此作为评估项目的依据,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绿色能源予以支持,共同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可持续发展。

八、加强监管,保障享受补贴资金项目的合规性,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可再生能源法》要求,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多种方式的核查工作:一是电网公司自查,每年定期组织对纳入补助清单的项目开展核查工作,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重点核查项目是否符合行业管理要求、补贴电量是否真实、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结算是否符合规则;二是由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对发电项目建设程序、审批流程、运行排放是否合规进行核查;三是财政部将适时组织对补贴资金申领、发放等进行核查。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存在违反规定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02/03/320064.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涉及“十五五”能源规划!国家能源局负责人会见法国电力集团执行董事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48:56

7月1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何洋在京会见法国电力集团执行董事于云飒,双方围绕中国“十五五”能源规划及清洁能源合作深入交流。何洋指出,“十五五”期间中国将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投资,并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欢迎包括法国电力集团在内的外资企业深化在华合作。于云飒表示,中国是法电集团的核心市场,集团愿依托核电等传统技术优势,与中方企业在核电、电气化、新兴能源技术及第三方市场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共同出席会见。(198字)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就若干光伏发电设备订立售后回租协议来源:同花顺 发布时间:2026-07-03 09:33:00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HK0217)于2026年7月2日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WLFC)与某承租人订立一项售后回租协议。根据协议,WLFC将向承租人购入一批光伏发电设备,并在两年租期内将其回租予该承租人;协议允许依据条款提前终止。此项交易属于WLFC日常经营范畴,旨在拓展其租赁业务板块。目前,集团主营业务涵盖融资租赁、物业开发与投资、海上旅游服务及酒店运营,其中融资租赁主要由WLFC承担。本次售后回租预计为WLFC带来约人民币180万元(约合港币207万元)的租赁利息收入。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10:03:40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国家能源局:2026年5月新增建档立卡光伏项目6136个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09:23:57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通报,公布当年度5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不含户用光伏)情况。当月共新增项目6173个,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占绝对主体,达6136个,包括集中式光伏39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6097个;风电项目2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10个。通报明确区分了项目类型及统计范围,强调户用光伏未纳入本次统计,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其余类型项目清单以附件形式提供。该数据反映了当前新能源装机增长中分布式光伏的主导地位和规模化发展态势。

内蒙古鄂尔多斯公开征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来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30 09:55:58

2026年6月29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就《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聚焦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明确规范项目开发管理,要求通过竞争性配置优选开发主体,严禁圈占资源和倒卖项目,并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在建设布局上,重点支持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推广“光伏治沙”及农光、林光、牧光互补等生态复合利用模式;鼓励工业园区、嘎查村、矿区等场景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发电收益服务乡村振兴。氢能方面,支持风光制氢技术研发与示范,统筹布局加氢设施,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矿卡及公交应用,并推动绿氢与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融合。草案还涵盖生物质能、地热能开发,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升级及产业协同发展等内容。(198字)

正泰新能:关于防范非正规渠道销售产品风险的公告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6-30 09:21:41

正泰新能发布风险公告,严正声明打击非正规渠道销售行为,提醒客户通过官方授权渠道采购产品,谨防假冒伪劣及售后无保障风险。公告明确列出授权经销商查询方式,并强调公司对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及服务承诺的唯一责任边界,维护市场秩序与用户权益。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国家能源局同意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4:30:06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12日复函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原则同意其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压实主体责任,依据现行绿证核发与交易规则,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升级技术平台,并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同时需统筹协调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有效承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认定功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负责试点期间的市场监管与业务指导,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国家能源局:5月光、风新增8.68GW、3.79GW,同比降91%、86%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25 12:08:10

国家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1—5月全国电力统计数据:截至2026年5月底,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达40.1亿千瓦,同比增长11.0%;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12.62亿千瓦、风电装机6.64亿千瓦,合计19.2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48.1%。1—5月光伏新增装机5959万千瓦、风电新增2505万千瓦,同比分别下降70%和46%;仅5月单月,光伏新增868万千瓦、风电新增379万千瓦,同比降幅扩大至91%和86%。这一显著回落主要源于2025年5月受政策驱动出现“531抢装”高峰,导致基数偏高,形成同比大幅下降的统计效应。同期,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155小时,同比下降95小时。

中建三局承建的华润电力江苏沛县智慧能源光伏基地项目(二期第一批)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中建三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14:30:25

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承建的华润电力江苏沛县智慧能源光伏基地项目(二期第一批)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徐州市沛县龙固镇,采用“渔光互补”模式,装机容量为交流侧40MW。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4500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1.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120吨、二氧化碳约4万吨;同时,光伏板下水域每年可产出渔业产品约600吨。项目通过立体化利用土地与水域资源,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兼顾清洁能源生产与水产养殖,形成双重经济收益。其建设运营不仅助力国家“双碳”目标落实,也为沛县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实质性支撑。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22:05:50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