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新能源(00438)发布公告,于2019年11月29日,公司附属公司合肥光伏与北京国资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合同I及融资租赁合同II,北京国资租赁同意向合肥光伏购买租赁物I及租赁物II,总代价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人民币2500万元;
北京国资租赁同意将租赁物I及租赁物II租回予合肥光伏,自起租日起为期36个月,预计租赁价款分别为人民币5355.56万元及人民币2677.78万元。
公告显示,租赁物I,为合肥光伏的光伏玻璃生产二期的若干设备,包括若干空调、窰炉、裁切设备、钢化配电室、软化水制备系统、清洗机、搬运设备等。
租赁物II,为合肥光伏的光伏玻璃生产二期若干设备,包括若干窰炉、高压启动柜、清洗机、配料系统设备、起重机、双驱立交下片机、磨边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