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备案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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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就北岸经济开发区东乌垞A区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启动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项目直流侧采购容量约119.9744MWp,要求供应商提供650Wp及以上的BC或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尺寸为2382×1134mm,电池片尺寸不小于210mm×182mm,最大系统电压≥1500VDC(IEC标准),转换效率不低于24.1%(不含背面增益),功率公差为0~+3%。组件须配铝合金边框(厚度≥1.6mm,满足沿海环境要求),并配套同型号成品连接线及正负极插头。招标范围涵盖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含保险)、交货、开箱验收、技术文件交付、技术服务、质保及风险承担等全周期工作。工期为212日历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海南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于2025年9月12日宣布,取消“盛势文昌华侨农场100MW渔光互补+储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理由是该备案属越权审批。该项目装机容量达100MW、占地约2000亩,采用渔塘水面建设的渔光互补模式,属于集中式光伏项目,不适用分布式光伏备案政策。依据海南省发改委琼发改能源〔2025〕440号文,此类项目须按集中式管理;又据琼发改能源〔2022〕12号文,集中式光伏项目备案权限在省发改委,县级部门无权受理。为此,文昌市营商局已在线平台撤销备案,并电话告知项目方海南盛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要求其按规定向省发改委重新申报,以保障项目合规推进。
重庆开州区发布2026年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计划,总装机容量为17兆瓦,其中自然人项目1兆瓦、非自然人项目9兆瓦、一般工商业项目7兆瓦。备案自2026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起正式开放,此前提交的申请一律无效。备案实行两项核心原则:一是“同一台区先提交先备案”,即按投资主体在重庆市政务服务网提交合格申请的时间顺序进行,台区容量满额后暂停该台区当季备案,待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后再恢复;二是“季度总量控制”,全区累计备案容量达17兆瓦上限后,当季不再受理任何新增备案申请。该安排依据《开州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试行)》并结合区域电网承载能力制定。
国家电投江阴璜土利港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拟获生态环境部门批准。该项目由无锡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4.9亿元,位于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及利港街道多个行政村(社区),采用“水上光伏、水下养殖”的渔光互补模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53.1152MWp,交流侧并网容量130MW,共设52个光伏子系统,使用7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实行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项目原已于2025年7月取得行政审批,计划2026年12月竣工,2025年11月已开工;因建设过程中光伏区部分用地租赁调整导致位置变动,构成重大变动,故按程序重新报批环评。
江苏盐城市兴悦4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9月30日正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响水县灌东盐场,占地约8000亩,总装机容量420兆瓦(交流侧),采用“光伏+渔业”复合开发模式,实现水面空间立体利用——上层发电、下层养殖。通过三维精细化设计与多维度优化,涵盖光伏布置、集电线路、升压站集约化及预制舱防护等环节,显著提升工程效率与土地利用率,使亩均净利润从1300元增至1.5万元。项目年上网电量约6.1亿度,可节约标煤19.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7.7万吨,同时减少水面蒸发、节约淡水资源,对推动盐城绿色能源转型和国家“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199字)
安徽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网明光市供电公司,依据滁州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拟对4个超期未开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退。这些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电网接入意见,但自取得接入意见之日起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不符合“合理建设周期”要求。此次清退工作旨在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提升光伏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行业有序发展。相关清退决定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1月8日,为期30天;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公示电话0550—2600000反映情况。附件同步列出了涉及的4个项目清单。
福建漳浦盐场4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中标揭晓:中国电建福建院联合漳州市水利电力公司以1.45亿元(2.79元/W)中标,项目位于漳浦县,直流侧装机52MWp,是典型“水上发电、水下养殖”复合型清洁能源示范工程。
东方市发改委正式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及海南省关于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指南明确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将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并对各类项目的建设地点、容量标准(按交流侧计算)、电压等级、装机规模上限及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作出细化规定。备案需通过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申报信息涵盖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规模、总投资、接入方式等八项核心内容。同时,明确了发改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东方供电局在备案受理、协同监管和并网审查中的职责分工,并对材料准备、产权证明、用地红线一致性等实操要求作出具体说明。(199字)
中核汇能海南昌江海尾镇9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22日一次性倒送电成功,实现首批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是海南省2026年度重大项目,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模式,针对海南高温、高湿、高盐雾及强台风气候特点,创新应用50米以上大跨度高净空柔性支架和专项抗台风设计,在保障渔业生产空间的同时提升水域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过程中克服土地征租难、地质复杂、台风强降雨等挑战,严格落实“六大控制七个零”工程管理要求,确保安全、质量与进度协同推进。项目年发电量约1.1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3.3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21万吨,对优化海南电源结构、支撑清洁能源岛建设及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具有示范意义。(198字)
9月20日,华能如东R12海上光伏550兆瓦项目正式完成备案。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海域,与已投运的如东700兆瓦海上风电场共处同一区域,是落实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推动海上风电与光伏发电协同开发的重要实践。作为华能江苏公司拓展海上新能源布局的关键一环,该项目旨在提升风光同场资源利用效率,强化华能在江苏海上清洁能源领域的领先优势,助力集团公司及华能江苏公司“十五五”期间高质量发展目标。在集团统筹指导和地方政府支持下,华能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牵头推进,南通电厂协同配合,高效完成各项前期工作,最终实现项目成功备案。
9月18日,三峡集团江苏泰州海陵10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依托当地鱼塘、蟹塘等水域资源,创新采用“水上光伏发电、水下生态养殖”的复合利用模式,在同一地块同步实现能源生产与水产养殖,提升土地空间利用效率。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达1.49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4.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26万吨,兼具显著的经济与生态效益。作为三峡集团服务“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该项目将有力支撑泰州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后续,项目团队将持续推进精益化运行管理,助力江苏区域能源保供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