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的双反调查自2011年4月立案以来,已经经过了五轮复审。这是第一次由两家浙江光伏企业作为强制应诉企业。”省商务厅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韩红祥告诉记者,正是因为正泰和东方日升在调查中的积极表现,才帮助行业拿到历次双反调查中的最低平均税率,为中国的光伏行业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美国曾经是中国光伏产品的第二大出口国。2011年,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最初的反倾销税高达249.96%。其间,经过四轮调查,美国对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率逐渐降到了第四轮复审终裁时的15.85%。
“即便是15.85%的平均税率,依旧是绝大部分中国光伏企业难以承受的负担。” 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裁陆川告诉记者,为了应诉,正泰组建了一个二三十人的团队,并聘请美国律师,整整准备了三四个月。
“除了获得退税,我们为中国光伏企业今后出口美国争取到了一个相对较低的反倾销税税率。”东方日升法务总监李志刚表示,“只有我们外贸企业积极作为,把一块块硬骨头啃下来,才能最终攻克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