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东发改〔2017〕771号),我局已拨付2018年第一至六批有关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请各相关企业于7月31日前提供相关收款凭据至我局电力管理和节能科,联系电话:23660086,地址:南城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56室。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第一至六批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部分项目2018年度).pdf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