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出炉!

来源:光伏头条发布时间:2019-06-18 17:18:54

今(6月18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

1、新建以及《通知》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户用光伏项目,经当地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联合审核确认后,由电网企业按要求汇总上报。请省级电网公司组织做好全省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信息集中公布和报送工作。

2、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动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且未并网项目以及列为国家第一批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同时按照发改能源〔2019〕19号文有关要求,开展后续无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征集工作。

3、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将组织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竞争配置工作,请各地按照《广东省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组织上报参与国家竞价项目(已纳入全国第一批平价光伏发电项目除外),于6月25日前将经审核后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材料报省能源局。

4、切实加强项目监管,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和项目不合理成本,维护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项目选址要符合用地规划,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林地使用等要求,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要落实《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相关政策,支持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并应按以下原则布设:陆面方阵的组件最低沿与地面距离不小于2米,桩基列间距不小于3.5米、行间距不小于5米;水面方阵的组件最低沿与最高水位距离不小于0.6米,如无历史水位数据,组件最低端与塘基距离不小于0.5米;光伏复合项目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宽度不得超过4米。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安全生产和项目质量关。

请电网公司积极支持有关项目建设,优先安排列入国家光伏竞价补贴目录项目的送出线路建设,并争取建立绿色通道,对该类项目实行快速审批、优先建设。

附件:

广东省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的办法(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范围

竞争配置项目申报范围为:在2019年度并网或承诺2019年并网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或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2019年第一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计划(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的项目不得申报。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是指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条件

竞争配置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备案。

(二)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

(三)落实项目土地(场地)建设条件。其中利用建筑物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其所用建筑物须为自有(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签订长期(15年以上)租用协议;利用地面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须签订长期(15年以上)租用协议并提供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撑性文件。

三、竞争方式

(一)对申报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行综合评分排序。

按照《通知》对预期上网竞价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上网电价报价和评分方法为: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报价单位,每降低0.1厘/千瓦时,得0.03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我省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0.55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承诺上网电价降价不设上限;其他方面的评分,按《办法》执行。因国家对该类项目投产时间有具体要求,因此省优先支持条件成熟、综合评分在50分(含)以上的项目,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上报(得分低于50分的不上报),最终以国家竞价确定的结果为准。

(二)对申报国家补贴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直接竞价排序。即申报电价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单位,其中全额上网项目申报电价不得高于我省0.55元/千瓦时的指导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申报电价不得高于0.553元/千瓦时。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上报国家;不具备必备条件的项目,不参与竞价排序。

四、工作程序

(一)各地级以上市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申报的预期上网电价文件由申报企业封装,无需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于6月25日前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并报送省能源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11号楼101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将对各市报送的申报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组织项目综合审核打分与评分排序、资格条件审查与竞价排序,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按规定上报国家能源局。

五、申报材料

(一)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所需的支持性材料

1.项目备案文件。

2.项目申报的预期投产承诺。(参考附件3)

3.项目申报的预期上网电价。(参考附件4,普通光伏电站项目预期上网电价文件需密封并由市能源主管部门转交省能源局)

4.项目单位对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参考附件5)

5.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竞争性配置自评表(附件2)及评分指标对应的证明材料。

(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支持性材料

1.项目备案文件。

2.项目申报的预期投产承诺。(参考附件3)

3.项目申报的预期上网电价。(参考附件4)

4.项目单位对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参考附件5)

5.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利用地面建设的项目,请提供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撑性文件,包括土地类型及成本、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及配套支持政策。(参考附件6)。依托建筑物建设的项目,提供落实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参考附件7)

6.由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接入支持性文件。

7.于2019年度已并网项目还需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证明文件。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竞争配置工作,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支持性文件不全的项目不得上报。

(二)请广东电网公司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核准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在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前提下,研究提供全省新增光伏消纳能力分析评价意见,并编制电力消纳市场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同时组织各市县供电公司做好各地申报项目电力接入论证工作。

(三)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告知项目单位及时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能新能函〔2019〕35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积极推进存量风电、分散式风电建设

(一)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我省2019年集中式陆上风电无新增建设规模,因此不再组织竞争性配置工作。

(二)推进已纳入2018年及以前年度建设方案的存量风电项目和列入国家第一批平价风电项目(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建设,并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台账,跟踪了解项目建设动态,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于每季度末将本地区存量和平价风电项目建设情况报送我局,及时清理核准文件失效项目,为后续风电项目提供开发空间。同时按照发改能源〔2019〕19号文要求,注意收集当地拟后续申报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待国家部署申报后即可汇总上报。

(三)积极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待省印发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后,各有关市抓紧推进计划今年核准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稳妥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请各有关市认真梳理已核准海上风电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对标我省海上风电规划目标和国家关于海上风电价格新政(发改价格〔2019〕882号),明细建设计划和并网目标,充分利用海上施工窗口期,合理配置施工力量,衔接好风机设备供应,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实行项目工作月度台账和进度通报制度,将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纳入各市重点督查范围,定期会商研究,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争取2017年底前已核准项目在2020年底全部建成并网和2018年核准开工项目在2021年底全部建成并网。

三、继续做好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

(一)新建以及《通知》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户用光伏项目,经当地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联合审核确认后,由电网企业按要求汇总上报。请省级电网公司组织做好全省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信息集中公布和报送工作。

(二)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动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且未并网项目以及列为国家第一批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同时按照发改能源〔2019〕19号文有关要求,开展后续无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征集工作。

(三)根据《通知》要求,省将组织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竞争配置工作,请各地按照《广东省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组织上报参与国家竞价项目(已纳入全国第一批平价光伏发电项目除外),于6月25日前将经审核后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材料报省能源局。

四、落实配套措施

各市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监管,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和项目不合理成本,维护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项目选址要符合用地规划,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林地使用等要求,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落实《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相关政策,支持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并应按以下原则布设:陆面方阵的组件最低沿与地面距离不小于2米,桩基列间距不小于3.5米、行间距不小于5米;水面方阵的组件最低沿与最高水位距离不小于0.6米,如无历史水位数据,组件最低端与塘基距离不小于0.5米;光伏复合项目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宽度不得超过4米。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安全生产和项目质量关。请电网公司积极支持有关项目建设,优先安排列入国家光伏竞价补贴目录项目的送出线路建设,并争取建立绿色通道,对该类项目实行快速审批、优先建设。

五、做好项目信息录入工作

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ea.gov.cn)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在7月1日(含)前完成已核准风电项目和竞价光伏项目信息录入。对因信息填报错误、填报不及时导致不能纳入补贴目录及获得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

2.广东省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广东省能源局

2019年6月17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6/18/309023.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1.21GW!广东2026年5月工商业光伏项目备案清单出炉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6-06-12 16:50:27

2026年5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5385个,总容量1210.14MW(即1.21GW),总投资超50.22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1127个,容量占比突出,总投资达22.29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莞、中山、佛山、江门、惠州五市,备案数量均超90项;按装机容量排序,东莞(105.53MW)、佛山(80.12MW)、中山(57.46MW)位列前三,合计占当月工商业光伏总容量的37.06%,构成第一梯队;广州、江门、惠州则为第二梯队(均超40MW)。单体项目中,英德海螺水泥5.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额最高(0.23亿元),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企业共978家,涵盖华能、广州发展等国企及多家民企;惠东县交投汇能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24个),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投资额居首(0.85亿元)。

呼伦贝尔市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呼伦贝尔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2 10:18:29

呼伦贝尔市于2026年6月11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工作。本次配置聚焦两类项目:一是仅限额尔古纳市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莫旗)开展的电网末端保供型分散式风电试点,旨在缓解当地电网末端网架薄弱问题、提升供电可靠性;二是面向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大型工商业用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须依据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公布的2026年二季度各地区可开放容量,并扣除同期“驭风行动”拟建项目规模后确定。各旗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初审材料,并须于6月23日前将汇总文件报送至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199字)

华能:获江苏550MW海上光伏项目指标!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12 08:52:15

本文介绍了华能江苏公司成功获得江苏省南通市如东R12海上光伏项目开发权的情况。该项目装机容量55万千瓦,是南通市首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中单体规模最大、也是目前江苏省内同类项目中规模最大的一个。项目选址于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电场范围内——该风电场为华能首个、亚洲首座30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2017年建成投运,位于如东县八仙角海域,离岸约25公里。文章同时引述了江苏省发改委2024年12月发布的《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指出全省将推进60个海上光伏场址建设,总规模达27.25吉瓦,并明确要求项目须依托现有能源设施实现“风光火”打捆送出,配套不低于10%、2小时的新型储能,且严格避让生态敏感区、履行多部门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

云南136.56MW光伏项目优选启动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6-11 17:33:06

云南省普洱市启动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涉及白沙河与景迈机场两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36.56兆瓦,总投资约6.01亿元。其中,白沙河项目位于镇沅县,装机110兆瓦,投资估算4.84亿元;景迈机场项目位于澜沧县,装机26.56兆瓦,投资估算1.17亿元。两项目均要求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优选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由社会投资人承担全部资金筹措、建设管理、招投标、并网接入、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工作,并自负项目建设及运营的全部费用与风险。

骨折价中标后,光伏项目被中国烟草叫停来源: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6-11 17:04:19

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于6月10日宣布中止永安科技园光伏发电合作项目采购活动,原因是中标候选人安徽幂能科技有限公司被查实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该项目装机容量为1.81713兆瓦,此前于4月30日以0.54的折扣率(即报价仅为基准价54%)由安徽幂能中标。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质有严格要求,包括须具备新能源电力相关经营范围、近三年同类项目累计装机不低于18兆瓦、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备案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等,并明确将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列为取消资格情形。目前采购人已决定重新启动招标程序。

南网能源:一次性转让444.77MW光伏项目!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11 17:00:30

南网能源于6月6日发布公告,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24个智慧绿电项目资产及3个智慧绿电项目公司股权,总装机容量达444.77MW。其中,24个项目为分布式光伏资产,装机约342.08MW,评估值11.22亿元,较账面增值5.53%;3家项目公司装机约102.69MW,股权评估值2.22亿元,减值11.83%。整体标的资产评估总值为13.44亿元。此次转让系公司落实战略转型、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举措,旨在逐步退出智慧绿电业务。交易尚未确定受让方及最终价格,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待后续披露。

起拍价约1.72亿!河北晋州市光伏发电使用权拍卖来源: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6-06-11 14:16:34

本文介绍了河北晋州市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使用权的公开拍卖事宜。该标的将于2026年6月17日10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举行,使用期限为25年,起拍价为1.721729亿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竞买人须为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各类失信名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流程包括:6月16日16时前完成平台用户注册、CA数字证书绑定、网上报名并上传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同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17时前持相关材料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公告还明确了预展安排、资料提交要求及联系方式等操作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立法建议公开征集公告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1 09:40:1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6月10日发布公告,就拟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公开征集立法建议。该条例已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项目调研计划,旨在回应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规范全区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与使用等关键环节。公告强调立法需坚持科学性与民主性,广泛听取电力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及公众意见,所提建议须立足实际问题,兼具务实性与前瞻性。社会各界可于2026年7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交意见,相关材料需明确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征集意见”字样。此举标志着内蒙古地方电力法治建设进入实质性筹备阶段。

6亿元光伏项目落地湖南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1 08:44:36

湖南发展于6月9日公告,与宁远县发改委签署投资开发协议,拟在宁远县冷水镇、东溪街道等地建设总装机容量不少于200兆瓦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额暂定为6亿元。该项目是公司推进能源主业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强化其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通过落地该光伏项目,湖南发展计划加快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节奏,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整体综合竞争力。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公司在湖南省内新能源投资迈出实质性步伐,也体现了其聚焦清洁能源核心主业的发展方向。

Foxconn、Brookfield 拟在越南开发 1 GW风光新能源项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0 17:35:00

富士康(鸿海科技集团)与全球投资机构布鲁克菲尔德(Brookfield)达成战略合作,拟在越南联合开发总装机容量达1吉瓦的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项目,涵盖风电、光伏及电池储能系统。该项目旨在为富士康在越南的生产基地及其本地供应链提供长期、稳定、高性价比的清洁电力支持。作为全球领先的电子制造服务商,富士康在该领域市占率超40%,并为苹果等国际品牌供货。双方将通过长期购电协议(PPA)保障电力消纳,并共同负责项目投资与资产运营管理。合作亦反映出在越南政府政策推动下,当地企业对可靠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上升的趋势。(199字)

吉林省明确价格政策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0 17:29:36

本文是吉林省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政策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文件明确了适用项目的界定标准:须以新能源为主要电源,接入用户侧产权分界点,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可用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提升至35%),并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在电价政策方面,实行按容量(需量)缴纳输配电费,取消下网电量的系统备用费和电量电费;自发自用电量免缴系统运行费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上网电量及购电行为均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通知还规定了执行过渡期、负荷率公示、项目退出机制及电网企业监管职责等内容,为新能源就地开发与绿色用能提供制度保障。(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