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送出和消纳问题开始显现

来源:北京商报发布时间:2019-05-16 12:59:09

5月15日,据国家发改委消息,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照2018年消纳责任权重开展自我核查,2019年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通知》提出,将按照省级行政区域确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

具体来看,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落实责任,组织制定本省级区域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电网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经营区内的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各市场主体通过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消纳量、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完成消纳量。

据了解,2012年以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快速发展,水电保持平稳较快发展。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87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从2012年的20%提高到2018年的26.7%。在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同时,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送出和消纳问题开始显现,近年来虽有所缓解,但仍然严峻,迫切需要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消纳的长效机制。

对此,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存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问题,更多的是一些外部因素造成的。以光伏为例,目前光伏的造价已经可以和任何一个电能去竞争,几乎可以说是当下最便宜的电能,但光伏电站接入成本高、土地使用成本高,以及其他一些外在因素,导致光伏仍不能与主流电能去竞争,故此才造成弃光现象。“但这些外部因素都可以逐步得到解决,从长远来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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