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如果按照此前4.12政策中划定的节点(国家能源局:先行开展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拟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先行确定一批2019年度可开工建设的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含低价上网项目、分布式市场化交易项目,以下同),于4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第一批项目名单。),各省本应在4.25之前上报平价上网名单,并于近期进行公示。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仅不到十个省发改委在4.25这个节点前向下传达了国家的指令。某些省份的发改委,于4月23日下班前在其官网上转达了这份文件,并要求在4.25日下午上班前呈报平价上网申请,文件的点击量仅个位数,可见下级执行该指令的随意和敷衍。
在向下执行4.12国家能源局平价上网项目安排时,各省在一些细节上都根据本省情况进行了一些变通,而不是简单的复述。例如:
河南省:平价项目必须已经开工或者取得了河南省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河南省明确表示不支持无技术创新、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高的普通光伏项目(包括平价上网项目)的申报。也就是说,即使是平价上网项目,若无技术创新,仍难以通过申请。
四川省:以水电送出受限区域为界,不新增集中式光伏项目,鼓励将已备案未开工的风电光伏项目转为平价项目;而平价项目的申请仅限于分布式平价上网项目,分布式平价上网项目的申报不受到地域的限制。
浙江省:鼓励有指标已备案项目转为平价上网项目,新建项目的消纳意见由省能源局统一对接,也就是说,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自己去跑电网公司办理消纳意见。
黑龙江省:规定平价上网项目最小申报规模为100MW,且2020年底前必须备案开工,若达不到则未来两年内被限制不能再申请其他项目。
陕西省:规定了平价上网项目申报规模在100~300MW之间,每个公司最多申请两个项目,且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各个省份对平价上网项目的申报要求不尽相同,例如,有些省份并没有规定平价上网的并网时间,而有些省份则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时间的限定也不完全相同,例如,与黑龙江省相比,陕西省对于平价上网项目的并网时间要求更加严苛。总体来看,各省对于平价上网项目的申报都需要各地电网消纳意见以及县、市、省等各级的批复,申报的门槛并不低。同时也出现了部分省份扎堆申报,而一些省份无人问津的情况。
目前只有陕西和河南省两个省份公示了第一批平价上网的名单,所以我们暂时难以看到全国平价上网项目申报的完整面貌。
河南省光伏平价项目较为分散,项目主体基本为中小企业。
陕西平价项目主要集中在定边、榆林地区,共计1200MW,新增项目中还有200MW在咸阳永寿。有项目并没有严格按照100~300MW这样的规模进行要求。在新增1400MW项目中,华能等大型国企表现突出。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笔者发现,此前已经发布新闻的林州金阳新能源160MW平价上网项目并不在河南省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的名单中,也许是当地消纳能力有限从而限制了该项目的进展。随后这个项目是继续申报下一批平价上网项目,还是不了了之,目前还看不出端倪。但是却为我们提了个醒,辽宁、山东、黑龙江、内蒙古等几个平价热点省份也可能会因为有限的消纳能力使得已经昭告天下的平价项目不能进行,那样的话,看起来如火如荼进行的平价项目岂不是表面声势浩大,背地里却难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