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质结的发展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众所周知,HIT于1992年由日本三洋成功制备,并被申请为注册商标。松下收购三洋后,继续HIT电池的开发,2015年异质结专利到期。技术壁垒消除,是我国大力发展和推广异质结技术的大好时机。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之前,一切未经协商允许使用其专利技术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而同样,专利到期之后将丧失对技术的保护,或许届时已为公知技术,却也需要引起注意。
中国光伏行业的高速发展,不可避免会附带大大小小的插曲。技术创新过程中,专利纠纷势必会对企业形象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
光伏产业发展“侵权”问题频发
前不久,韩华起诉晶科和隆基侵犯其专利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2019年3月6日,韩华发表声明称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及REC等三家公司侵犯了其钝化技术专利,隆基方面则在声明中表示,隆基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专利采用的是ALD技术,而隆基采用的是PECVD技术。晶科、REC也作出韩华的起诉缺乏法律依据和技术依据的类似回应。
事情的真相我们不予置评,但确确实实是一场由利益纠纷主导演化的“专利纠纷”。然而类似的事件并不“罕见”。中国是光伏行业的绝对领导者,韩华此次侵权诉讼的矛头直指中国两大光伏巨头,类似的事情不是第一次但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2014年的时候,美国光伏零部件安装企业WestinghouseSolar(西屋太阳能)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希望调查阿特斯太阳能及ZepSolar的专利侵权,天合光能也险被波及。尽管西屋太阳能在诉讼中提到的两项专利已经被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驳回。阿特斯也表示,仅是因为应用而被波及,且被诉的产品在阿特斯销售中的份额还不到千分之一,却也不得不说引起一场麻烦。
中国光伏行业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不可避免有“树大招风”的现象出现,只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开拓创新,才能减少类似的事件发生。
“树大招风”,专利是保护企业的一种有效手段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太阳能光伏生产国和出口国,太阳能光伏产业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全球光伏产品的产能远大于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中国光伏产能占全世界库存的大部分。中国光伏产品需要在全球市场寻求消化,而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会使得争端不断出现,美国抵制华为逆变器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中国光伏企业要做好应对这一趋势的心理和技术准备。
正如此前在第四届异质结电池与装备产业化发展论坛上,来自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的首席分析师王革先生所说:“以前的贸易战主要针对的是价格,以后的贸易战则是争夺对技术的主导权。美国能把科研院所把大学研究作为一种资源,不仅仅是为了研究研究,最终会转化为一种生产力。我们在做一些技术研发的过程中,就应该提前去考虑这些问题。其中专利是很好的一种手段,是保护自己的一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