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一年半后,易事特(300376,SZ)最终决定终止。
3月24日晚间,易事特公告称,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及交易对方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一定的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双方一致认为,不适宜继续推动该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11月,易事特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拟向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29亿元现金,收购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
宁波宜则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包括组件加工、电池片及组件销售、电池片加工。易事特此前认为,通过收购宁波宜则,公司将进入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的生产销售领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
但随着时间推移,交易双方认为外部环境出现变化。易事特称,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二级市场大幅波动、去杠杆等宏观经济环境因素,使该重大资产重组产生了较大不确定性。
3月24日晚间,易事特董秘赵久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此次重组终止,外部环境变化是主要原因。公司在当前的融资环境下,要支付29亿元现金有一定的困难,加上光伏政策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记者注意到,2018年6月底,易事特公告称,关于29亿元现金收购宁波宜则100%股权事项,首期需支付21.692亿元,计划部分对价以并购贷款方式筹集。这将给公司短期资产负债率水平带来一定压力,加之目前信贷规模收缩、融资成本激增,金融机构放缓了对该次并购贷款的审批发放进度。
赵久红称,未来易事特将在智慧城市等领域发力。据易事特公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持续聚焦智慧城市和大数据、智慧能源,将在数据中心、储能、充电桩运营上发力,系统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增强公司发展动力的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