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件内容来看,将光伏扶贫的不合规现象、相关风险总结为以下几类:
1)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并网,或建成后数月未并网。
3)选址不合理,光照资源差,或在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光伏电站。
4)不重视运维管理,甚至无运维,杂草、树叶遮挡组件。
5)造价过高,加大投入成本,降低收益率。
6)收益分配不公开、不透明,或简单平均分配。
7)规模未按每户5-7KW关联,存在关联户数超标现象。
8)项目把关不严,企业投资建设的电站作为扶贫电站上报。
事实上,这些问题不仅限于湖南地区,也不只存在于扶贫电站中(尤其前4点)。此前索比光伏网专门报道过贵州9.89元/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也曾就光伏电站零部件质量、运维水平展开探讨,但收效甚微。12月24日,汕头市某社区140.70KW光伏系统预算高达1469073.25万元,平均每瓦超过10.44元,再度刷新了大家的认知。
作为531新政发布后仍未退缩的光伏人,我们能做的只有坚守良心,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用质量和服务赢得客户,帮助主管部门树立对光伏产业的信心,不信谣不传谣,等待最新光伏政策下发。
以下是文件内容,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