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续接到晋城市所辖各县的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反映,他们响应晋城市政府号召(晋市政办〔2018〕7号)文件,安装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至今财政补贴未到位,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了脱贫贷款安装了光伏电站,目前需支付高额的利息及银行贷款,使他们脱贫变的越扶越贫。
11月11日,记者先后赶赴晋城市所辖各县市走访实地调查了解光伏扶贫的相关情况,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晋城市政府的光伏惠农政策最早在2015年就开始了,晋城市政府颁发了《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的扶持意见》(晋市政办(2015)39号)文件,针对对象是所有农户,实施惠农补贴农户每户为3元/KW、电费为0.2元/度的政策,但据记者实地调查了解到的是惠农补贴也只是安装补贴补到2016年度,2017年至今的惠农政策补贴暂未兑现,更别说0.2元/度的电费补贴了,那么政府却又在2018年的1月分出台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18〕7号),而内容却从开始的惠农转向扶贫,恰恰是这一政策的转变,让晋城市广大的贫困户陷入为了积极响应政府脱贫政策号召,自筹及银行贷款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等安装调试好并网后政府财政补贴到位还给银行贷款就能实现脱贫的僵局,记者感受最深的是陵川县的一个贫困户所讲,他是这样诉说的:“本来想着积极响应政府政策号召,自己家筹借了一部分,贷款一部分安装了光伏发电,并网后补贴到位了还给银行,自己家一个月能有一千多的收入,这样就能不给政府拖后腿了,也达到脱贫的标准了,可谁知,补贴却迟迟不到位,银行本金利息每个月都要还,如果这样,扶贫真是越扶越贫,家里更是雪上加霜”,更别说脱贫了。贫困户所述的不得不让我们深思,这项涉及到晋城市所辖各县的的惠农扶贫政策,全部出现了政府补贴难兑现的问题,诱发各种各样的涉农扶贫问题,为什么设计出发点很好的项目,在实施当中会出现这么尴尬的局面,是光伏惠农扶贫的模式本身出了问题,还是在政府的执行方面出了问题呢?这不得不让人反思?
记者于11月12日下午采访了晋城市科技局负责此项目的尚科长及副局长陈局长,给予记者的情况说明显示:“2018年财政安排了预算资金4000万元,但实际申报远远超过了预算,仅2017年1—8月补贴资金高达1.81亿元。由于资金过大,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市政府安排各县政府组织各乡镇政府对申报项目进行了核查。8月底核查完成后,经报市政府批准,2018年先行执行已经列入预算的4000万元资金,其余资金2019年预算解决。那么为什么2017年的预算资金已经超预算,导致普通农户的惠农补贴都无法兑现,晋城市政府却在2018年1月份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晋市政办〔2018〕7号),把惠农政策转向扶贫政策,而不是紧急叫停?进行政策行的调整及整改达到惠农利民。
记者随后又查阅了晋城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文件,文件中显示:“晋城市光伏补贴政策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加快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18〕7号),晋城市科学技术局依据(晋市政办〔2018〕7号)制定了《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操作细则》仅补贴全市范围内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设备及建设安装,由项目建设主体自主选择,任何单位不得设定限制;补贴有两部分,度电补和安装补,度电补:0.2元/千瓦时;安装补:3元/瓦;装机规模补贴上限为5kw”。既然当地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光伏扶贫政策及文件,贫困户响应号召安装了,那么贫困户安装补贴却难以兑现,致使政府出台的相关的光伏扶贫政策及文件成一纸空文导致补贴资金卡了壳,这绝不是一句简单的预算资金缺口大,让贫困户等明年的预算下来了再兑现就能说的过去的,扶贫项目的制定和执行,绝不应该离开“精准”二字,而精准扶贫更要落到实处,不能因为项目模式的预算不“精准”或是因地失策出现了问题继续等政策而不是想办法解决问题,如果基层扶贫工作出现了惰性,失去了执行力,那么精准扶贫的目标蓝图,也许只能停留在纸面上。
晋城市政府要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就必须以更明确的目标,更加对路的政策,更加有利的举措和更加扎实的行动,量身订做靶向治疗,对症下药,实招求实效,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关于2018年8月之后安装的光伏项目,将在2019年进行申报,对涉及贫困户的补贴资金,将优先安排解决。”晋城市科技局这一“口头回复”是否能真正落实兑现?记者向晋城市市政府外宣办反馈此情况,希望外宣办将此情况汇报至张志川书记及刘峰市长处,以便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落实处理好扶贫项目的财政补贴,安抚好贫困户,使贫困户早日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