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累计投入2.19亿元建设集中光伏发电项目,受益贫困户达到2466户,6月份已成功并网,带动928户贫困户年可收益3000元,且持续20年;二是在16个嘎查村发展光伏产业,实施了分散式光伏发电整村推进项目,可扶持1436户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
内蒙古库伦旗光伏扶贫项目可带动2364户贫困户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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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本文为内蒙古固阳县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结果的公示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盘活闲置资源,并服务乡村振兴与低碳发展目标,固阳县发改委依据国家及自治区、包头市相关政策要求,委托内蒙古旭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项目优选工作。经专家组评审并提交意见,固阳县发改委研究决定对拟入选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15日。公示期内,参与优选的项目业主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提交书面质疑,县发改委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青山集团拟携手印尼主权基金Danantara,深度参与100GW国家光伏计划,依托纬达贝、莫罗瓦利两大镍园区土地资源,同步推进自用绿电与IPP外售项目,打造“镍-电池-绿电”一体化低碳产业链,助力印尼能源转型与CBAM合规。
南昌地铁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工程(产业园1号、2号地块)近日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利用园区办公楼及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1.1兆瓦,年均发电量预计达120万度。自7月开工起,仅用两个半月即完成审批、安装、验收等全流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电气、防雷、防火等规范,并融合一期经验,配套视频监控、自动冲洗系统及耐腐蚀建材,提升安全与智慧运维水平。二期投运后,园区光伏总装机达6.1兆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兼顾经济性与环保效益。与此同时,三期工程正加快推进,涵盖昌北停车场、冠山站及枫下停车场,其中昌北停车场与冠山站作为首批示范点,首次将光伏电力接入地铁动照及牵引负荷,旨在探索可复制的分布式光伏在轨道交通场景中的规模化应用路径。(198字)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布的《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鄂温克旗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拨付至该市的收益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精准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建立动态更新的光伏帮扶名册作为分配依据。收益主要用于三类方向:一是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力家庭按户每年发放3000元帮扶资金;二是支持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三是拓展用于带动就业的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方案细化了六类重点帮扶对象认定标准,规定了“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部门备案”的申报程序,实行“一卡通”专账发放,并建立市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安全。(198字)
沙特福里斯2GW光伏电站项目桩基工程已于10月6日全面完工,正式转入支架与组件安装阶段。该项目位于沙特沙漠腹地,面临高温酷暑、昼夜温差大、地质条件复杂及有效作业时间短等多重挑战。承建方中国能建国际集团联合广东火电与西北院组成联营体,通过科学排产、工艺优化、分时段作业及关键工序全过程管控,保障了施工安全与质量,如期完成全部桩基任务。同时,项目积极推进属地化建设,吸纳当地员工并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本地团队履约能力。作为沙特“2030愿景”新能源重点工程,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发电量59.7亿千瓦时,将显著优化当地能源结构,支撑沙特能源转型目标。(198字)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发改委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11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理。其中116个项目在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1个项目虽已并网但长期无发电量,现场核查确认其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此次清理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明确对超期未建、建而未用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面向新能源企业公开,接受情况反映。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并网管理质量。
京能国际顺义李桥镇1.3MW分布式光伏项目于10月8日成功并网,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绿电约116.83万千瓦时,年减碳1121.54吨,节约标煤258.66吨,助力北京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本文聚焦内蒙古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及其在能源经济转型中的核心作用。文章指出,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日照2600–3400小时、西部“沙戈荒”地区尤为优越),内蒙古自“十二五”以来加速布局光伏产业,尤其通过“光伏+治沙”“光伏+牧业”等创新模式,实现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的协同增效。截至2025年底,全区太阳能发电量达624.04亿千瓦时,占全国并网光伏电量的5.32%;“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超3000万千瓦,目标2030年新能源总装机达3.25亿千瓦。与此同时,内蒙古以包头、鄂尔多斯等地为支点,构建起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及支架的完整光伏制造产业链,吸引隆基、通威等头部企业集聚。这一进程推动全区从传统煤炭依赖型经济向绿色低碳新范式深度转型,不仅优化了能源结构、支撑京津冀与东南沿海绿电供应,更探索出资源富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199字)
本文为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龙潭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项目位于姚安县栋川镇大龙口村和白龙寺村,属新建65MW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0个光伏大方阵、22个子方阵、249台组串式逆变器、130208块65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及22台不同容量箱式变压器;配套建设35kV地埋电缆线路1.55公里、场内道路3.36公里,并占用土地54.65公顷(含永久占地3.56公顷、临时占地51.09公顷)。项目主要占地类型为林地与草地。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旨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征求公众意见。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了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本季度全区可开放容量为119.9兆瓦,其中如意总部基地占95.8兆瓦、沙尔沁片区占24.1兆瓦;当前剩余可用容量为116.5兆瓦。截至季末,共受理并完成初审项目14个,全部通过专家评审,总装机容量3.405兆瓦,涵盖11个非自然人户用项目(1.505兆瓦)和3个一般工商业项目(1.9兆瓦)。同时,有2个已备案超6个月但未开工的项目因土地租金问题未能启动,依据《规程》将被回收相应建设规模容量(合计236千瓦)。公示旨在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