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9 日,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对531 新政进行说明,主要有两点:
①户用项目531 之前备案、630 前并网可纳入指标,执行标杆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②地面项目已纳入2017 年及以前指标的,630 前投运的,执行标杆电价。
对此点评如下:
1)该政策属于531 新政的补充政策。531 新政事发突然,与此前的老政策变化太大,中间衔接有一定问题。尤其是部分户用项目,属于to C端,牵扯面较广,需要一定程度的补救。本次补充政策有利于消弭531 新政导致的纠纷;明确地面630 有效,也给相关运营商吃下定心丸。但在531-630 之间并网的非户用分布式是否还有指标,可能性比较小。
2)补充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部委对行业事情的关照。已开工未并网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考虑到户用光伏从申请并网到实际并网一般需2-3 周,明确给予户用光伏一个月的缓冲期,最大程度将《通知》发布前已开工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范围之内。
3)光伏行业政策出现边际好转,2019 年的指标是行业能否提前复苏的关键所在。光伏行业的核心问题已经不再是标杆电价的高低,也就是单位补贴的多寡,因为光伏行业出众的成本下降速度可以快速抵消标杆电价的下降。当前核心关切是装机量,也就是2019 年国内指标的下发,足够的指标数量可以提升产业的产能利用率,并提升盈利能力。如果2019 年国内依然能够实现指标+领跑者+扶贫项目超过30GW 的话,全球光伏装机量将有很大概率实现正增长,行业提前复苏,优质企业将迎来量利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