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成立工作组,开展了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各地重点光伏项目,并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和光伏企业开展座谈,掌握了光伏发电项目在建设运营、并网接入、电量收购、结算及补贴支付等方面的情况。
西北光伏发展增长较快 电源结构不断优化
(一)光伏装机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三省(区)累计并网光伏容量1964.37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17.03%。其中陕西并网容量545.77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11.35%,同比增长76.23%;宁夏并网容量620.9万千瓦,占全区总装机14.83%,同比增长15.03%;青海并网容量797.7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31.37%,同比增长13.8%。
(二)光伏发电量情况
2017年,三省(区)光伏累计发电量238.35亿千瓦时,弃光电量19.87亿千瓦时,弃光率7.69%。陕西2017年度光伏发电量为52.7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51.57亿千瓦时,弃光电量7.53亿千瓦时,弃光率13%,相比2016年上升6.11个百分点,全年光伏利用小时数为1337小时;宁夏2017年发电量为72.31亿千瓦时,上网电量71.46亿千瓦时,弃光电量4.84亿千瓦时,弃光率6.4%,相比2016年下降0.8个百分点,全年光伏利用小时数为1368小时;青海2017年发电量为113.2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12.63亿千瓦时,弃光电量7.5亿千瓦时,弃光率6.2%,相比2016年下降2.1个百分点,全年光伏利用小时数为1515小时。
(三)电网配套建设和电力消纳措施情况
为促进电网与新能源协调发展,三省(区)电网企业积极落实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条件,优化新能源接入电网前期工作流程,为光伏发电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并网服务。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在积极支持和服务新能源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新能源消纳问题,通过建设陕北新能源 AGC 控制系统、实施陕北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改造、推进陕北小火电自备电厂关停和清洁能源替代、断开陕北引接外省电源等措施,提升了陕北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在光伏接入申请办理时,结合国家确定的光伏发展目标、光伏建设周期、消纳能力,控制接入办理节奏。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认真审核接入系统设计方案,与光伏发电企业建立前期工作信息联络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针对网内部分断面网络约束引起的新能源弃电问题,优化完善网架结构,提升输送能力。积极建设风光火功率协调控制系统,优化火电开机方式,促成直流配套电源参与区内调峰。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专业部门积极配合光伏项目接入、并网、转商运等工作,主动协调青海省富余光伏电量外送华中、华北等电网,并进行新能源预测系统功能升级,优化超短期电网各断面接纳空间预测,为日内现货市场提供技术支持。
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积极改造电网网架结构,解决送出瓶颈,有效促进光伏电量消纳。2017年,建设多个输变电工程项目,完成电网投资58718万元,大幅降低部分区域光伏发电弃光率。
开展自备电厂清洁能源电量替代交易。陕西于2017年5月开展陕北自备机组清洁替代交易,共组织当地47家新能源发电企业参加,替代电量达到10.8亿千瓦时。宁夏将替代交易列入电力直接交易范围,撮合14家自备电厂关停(压降),全年实现替代交易电量1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7%。青海停运10万千瓦自备机组,全年实现替代交易电量6.5亿千瓦时。各地通过电量替代交易促进了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有效提升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