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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原神华、能建等5家电力央企财务收支存在这些问题!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发布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发布时间:2018-07-30 15:22:12

近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华电集团、原神华集团、中国能建、东方电气、西电集团5家电力央企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及华能集团、上海市电力公司等企业原员工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整理发现,5家电力央企在财务收支上集中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如少计费用或核算不准等情况导致少计/多计利润;

• 经营管理方面,如工资总额管理不规范、违规获取项目资金、违反集团暂停项目建设要求;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如消费高档烟酒、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列支超标准业务招待餐饭等。

以下为审计结果公告原文:

2018年第4号公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华电总部及所属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等3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华电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电源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力工程建设与监理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华电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743家、参股公司208家;资产总额7791.45亿元,负债总额6352.52亿元,所有者权益1438.93亿元,资产负债率81.53%;当年营业总收入1873.71亿元,利润总额131.23亿元,净利润85.4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6.0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4.46%。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华电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不断调整优化电源结构布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管控机制和内部管理,强化全面风险体系建设;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也发现,中国华电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中国华电总部及所属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荣公司)等9家企业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摊销无形资产、确认投资损失等,造成多计利润1.03亿元。

2.2016年,中国华电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不准确,涉及资产8072.2万元,造成多计利润163.54万元;对所属企业间关联交易抵销不充分,造成少计利润1231.65万元。

3.2016年,中国华电所属华电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处置净收益等核算不准确,造成少计利润4543.09万元。

4.2016年,所属华电科工等4家企业列支交通补贴等工资性支出3246.54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3年至2016年,所属华电科工违规将项目对外分包,涉及合同金额80.21亿元,其中2016年14.27亿元。

2.2013年至2014年,所属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8个资金信托计划尽职调查及后期监管不到位,造成11.21亿元信托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或存在损失风险。

3.2015年,中国华电未按规定报备所属华电科工出资4.6亿元对外收购股权事项。

4.至审计时,所属太仓华电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建设用地长期闲置,已计提减值准备3.32亿元。

5.2011年至2016年,所属华电科工向中介机构支付的1.92亿元代理费依据不充分。

6.2014至2016年,中国华电所属7家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87亿元。

7.2014年,中国华电收购一个天然气项目后未按规定报备,2016年该项目亏损1.19亿元。

8.2005年至2012年,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违规收购一家煤矿股权出资8176万元,后因该矿列入过剩产能关闭名单,至2017年4月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所属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未经集团批准收购3个发电项目,其中两个项目至2016年底累计亏损7380.55万元。

10.2014年,中国华电未经报备同意下属单位购买股票,至2017年6月15日形成浮亏5465.68万元。

11.2014年,所属贵州华电华和能源有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5000万元,因承担连带责任面临损失风险。

12.至审计时,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未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权,还代偿其涉诉债务形成损失3744.38万元。

13.2013年,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在处置股权过程中,违规将在用资产报废,涉及资产净值3019.96万元。

14.2016年,中国华电的集中招标采购不合规,涉及合同金额2921.78万元。

15.所属贵州华荣公司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未及时开工,至2017年4月2130万元建设资金已闲置3年。

16.2011年,所属华电科工未经批准预付项目收购款,后项目难以推进,至审计时还有1575.23万元预付款未收回,存在损失风险。

17.2016年,中国华电违规获取项目资金1510.62万元。

18.2014年至审计时,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未经批准停建部分工程,造成163.2亩工业用地闲置。

19.2014年至2015年,所属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报经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违规同意3个煤矿由基建期转入试生产阶段,至2016年底累计生产煤炭4396.49万吨。

20.2013年至2016年,中国华电所属10家企业未按规定报经集团审批新开立40个银行账户。

21.至审计时,中国华电未对所属4家企业的5项违规决策问题进行问责追责。

22.至2016年底,中国华电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化解过剩产能等任务;2015年,中国华电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23.2016年3月至6月,中国华电未按要求取消或暂缓建设电力盈余地区的煤电项目。

24.至2016年底,中国华电已建成投产的9个电源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土地1.12万亩。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5年至2016年,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列支超集团内部标准的业务招待餐费8755.5万元,其中2016年4559.53万元。

2.2014年至2016年,所属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职工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涉及金额219.8万元,其中2016年15.1万元。

3.2014年至2016年,所属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企业违规购买香烟和高档酒水57.83万元。

4.2009年9月至2015年12月,中国华电所属企业一名中层管理人员违规持有该企业间接控股的一家公司股权,并转让获利29.89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华电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2018年第9号公告: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东方电气集团总部及所属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国合公司)等3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东方电气集团成立于1958年,主要从事大型发电成套设备制造、电站工程承包、环保节能设备制造及贸易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东方电气集团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3家,参股公司14家;资产总额1043.5亿元,负债总额753.03亿元,所有者权益290.47亿元,资产负债率72.2%;当年营业总收入370.37亿元,利润总额-20.9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6.8%;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90.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东方电气集团坚持做大发电设备产业,加强技术优化和产品升级,提升主业竞争力;实施创新驱动,构建覆盖全集团、多层次的创新体系,加快培育新产业;推进董事会试点工作,健全董事会的制度及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也发现,东方电气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所属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风电)未按规定确认风电机组收入成本,由此多计利润2551万元。

2.2016年,所属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机)未按规定转增国有资本2494万元。

3.2016年,所属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轮机)未将归属于当期的材料成本差异进行分摊,多计成本2338.8万元。

4.2016年,所属国合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分公司)违规对非货币性项目计算汇兑损益,少计财务费用630.26万元。

5.2016年,所属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等4家企业超工资总额列支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489.99万元。

6.2016年,所属东方汽轮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锅炉)未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及时结转为固定资产,少计折旧481.44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06年至2016年,东方电气集团总部及所属两家企业因未有效防范市场和投资管理等风险,3个项目投资形成亏损,至2017年底已计提减值准备31.6亿元。

2.2003年至2016年,东方电气集团总部及所属两家企业违反内部决策程序购买固定资产等,涉及金额23.98亿元。

3.2008年至2016年,所属工程分公司10起诉讼事项未按规定报备,涉及金额4.11亿元。

4.所属东方电气以前年度承揽的4个供货项目,因合同风险管控不到位等相关存货及应收款项面临损失,至审计时已计提减值准备2.91亿元。

5.至2016年底,所属峨眉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因采购计划不合理、项目停滞等造成物资积压及资金闲置,涉及资金1.39亿元。

6.2011年,所属东方电气集团东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尽职调查对外销售产品,之后因客户无支付能力,3039万元货款未能收回,在2014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2012年,所属东方锅炉、东方汽轮机超概算投资2710.91万元。

8.2010年4月,东方电气集团在年度投资计划外使用2084.07万元购买27套商品房及车位,至审计时长期闲置。

9.2011年至2016年1月,所属东方电机、东方风电违规向未列入合格供应商范围的企业采购物资1970.94万元。

10.2013年至2016年,所属东方日立(成都)电控设备有限公司违规向未提供相关服务的外部企业支付代理费818.98万元。

11.至审计时,东方电气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退出房地产业务工作;2016年,东方电气集团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2年至2013年,所属东方电机、东方锅炉超标准购车7辆,涉及金额381万元。

2.2015年至2016年,所属东方锅炉等9家企业消费高档烟酒118.43万元,其中2016年90.94万元。

3.2013年,所属投资公司违规以会议费名义向参会人员发放购物卡,涉及金额10.94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东方电气集团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2018年第32号公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能建总部及所属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电工程、广东火电)等4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能建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电力和能源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电力装备制造、水泥和民爆产品生产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能建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96家、参股公司2家;资产总额3070.34亿元,负债总额2281.87亿元,所有者权益788.47亿元,资产负债率74.32%;当年营业总收入2254.07亿元,利润总额92.36亿元,净利润72.2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0.2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9.1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能建以市场为导向,在巩固传统国内电力工程业务基础上,逐步向工程总承包、国际业务和非电业务转型发展;推进实施企业整体改制,实现了所属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H股整体上市;加强全面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和成本管理,企业效益稳步提升。审计也发现,中国能建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所属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将实际控制的一家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涉及资产4840.23万元。

2.2016年,所属广东拓奇电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违规获取资金3927.73万元,用于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等。

3.2016年,所属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以下简称中南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完工百分比法对16个总承包工程项目确认收入,少计收入3137.89万元。

4.2016年,中国能建总部及所属8家企业超工资总额列支职工交通费等工资性项目,多计成本费用2373.48万元。

5.2016年,所属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计提相关费用,多计利润101.73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6年,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签订3个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投资公司)未经批准收购一家公司股权,涉及金额5.61亿元。

2.2013年至2016年,所属中电工程未经批准向外部企业提供委托贷款51亿元,其中2016年5亿元。

3.2015年6月、2016年6月,所属葛洲坝集团绿园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核准分别出资5.5亿元、3.25亿元,与外部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非主业业务。

4.2014年12月、2016年3月,中国能建总部在未经核准的情况下,同意所属葛洲坝投资公司分别出资4.73亿元、1.71亿元进行非主业投资。

5.2015年,所属中南电力设计院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投资4.33亿元建设风电场项目。

6.2010年至2016年,所属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违规将承揽的工程对外分包,涉及合同金额35.55亿元,其中2016年1894.58万元;所属一家企业2015年违规出借资质,至审计时收取管理费用39.29万元。

7.2016年,所属中电工程等两家企业在工程项目分包和物资采购中未按规定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0.23亿元。

8.2014年11月、2016年4月,所属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和葛洲坝投资公司未按规定将资产评估报告上报集团审核备案,分别出资5.98亿元、1.65亿元收购两家外部企业股权。

9.2014年,所属陕西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违规发放自行管理的企业年金2447.37万元。

10.2017年,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竞拍土地,增加投资600万元。

11.至审计时,中国能建未出台中介费用支付具体管理办法,导致相关费用支付标准不一。

12.至审计时,中国能建机构整合不到位,境外代表机构较多。

13.至审计时,中国能建尚未建成覆盖集团各层级和主要业务的信息系统,327家法人单位未使用集团统一的财务集中核算系统,184家法人单位未纳入集团电子集中采购管理平台。

14.至审计时,中国能建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2016年,中国能建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3年5月至7月,所属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超标准购买3辆公务用车,涉及金额143.51万元。

2.2013年1月,所属广东火电邀请外部单位人员开展联谊活动,使用公款支付餐费等9.41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能建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补缴税费、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2018年第37号公告: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西电集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西电集团总部及所属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西电集团成立于1959年,主要从事输变电及控制保护设备的研究、制造、服务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西电集团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4家、参股公司13家;资产总额392.44亿元,负债总额159.18亿元,所有者权益233.26亿元,资产负债率40.56%;当年营业总收入164.57亿元,利润总额12.32亿元,净利润10.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4.5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3.3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西电集团坚持创新驱动,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实现规模较快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主业降本增效,优化国内外产业布局;完善集团管控模式,不断健全预算管理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审计也发现,中国西电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所属西安西电鹏远重型电炉制造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将2015年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推迟到2016年计提,造成2016年少计利润1816.84万元。

2.2016年,中国西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内部关联交易抵销不充分,造成多计利润1398.11万元;未将一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涉及资产486.9万元,少计利润28.18万元。

3.2016年,中国西电集团总部及所属两家单位列支交通补贴、通讯费等工资性支出198.5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4.2016年,所属成都西电蜀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企业推迟确认设备销售收入,造成少计当年利润22.39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06年至2016年,中国西电集团16个事项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或办理审核备案手续,涉及金额29.23亿元。

2.2010年至2016年,所属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的2.59亿元咨询费支出未按规定向集团备案。

3.2008年,中国西电集团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同意一家所属企业对外提供担保,至审计时上述担保事项已形成损失风险2.01亿元。

4.2010年7月,中国西电集团批准所属单位收购外部企业股权。由于收购时风险考虑不充分、收购后运营管理不到位等,至2016年底被收购企业累计亏损1.82亿元。

5.2016年,所属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45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因产品市场占有率下滑等,年产值未达到预期目标。

6.2011年,中国西电集团批准一家所属企业新建的部分产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至2016年底,该企业累计亏损1.44亿元。

7.2012年,中国西电集团在尚未取得正式批复文件的情况下,投资9635.1万元认购股票。

8.2009年,中国西电集团违反逐步降低对所属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持股的承诺,仍出资493.19万元增持至100%股权,至2016年底该企业累计亏损8399.37万元。

9.2009年,中国西电集团将一个已基本完工项目作为新建项目,申请并获取建设资金7305万元。

10.2014年至2016年,中国西电集团与外部企业成立的合资公司,由于产品在目标市场未取得突破等,累计亏损6317.3万元。

11.至审计时,因对贸易业务风险控制不到位,中国西电集团所属一家企业有5207.4万元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

12.至审计时,中国西电集团所属一家企业的3个项目因前期调查不充分等面临损失或形成亏损4145.56万元。

13.2006年,在所属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西变公司)未经评估的情况下,中国西电集团同意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2000万元。

14.2008年,所属西电西变公司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为供应商融资2000万元。

15.2011年,中国西电集团所属一家企业未经充分评估风险成立合资公司,后因持续亏损将股份转让,形成损失320万元。

16.2016年,所属西电西变公司未按内部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销售废旧物资,涉及金额258.39万元。

17.2013年至2015年,中国西电集团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向所属企业发放奖金140万元。

18.2016年,所属西安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长期逾期,新增罚息136.43万元。

19.2016年,所属西电西变公司违规内部拆借资金34.16万元。

20.2013年,所属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未报经集团批准,减持股票245万股。

21.至审计时,中国西电集团3个项目未按时建成,实际完成计划总投资的67.4%。

22.至审计时,中国西电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产权股权类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工作;2015年至2016年,中国西电集团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部分工作。

23.2014年至2017年,中国西电集团违反关于财务公司年度投资额度不应超过其净资产70%的规定,调高所属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投资额度。

24.至2016年底,中国西电集团未按要求及时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4年,所属成都西电蜀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的22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报批出国参加培训项目,发生费用86.41万元。

2.2013年至审计时,中国西电集团及所属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的21名高管人员存在领取交通补贴的同时使用公务用车以及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涉及金额38.7万元。

3.2014年至2016年,中国西电集团及所属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列支招待费用报销程序不合规,涉及金额7.03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西电集团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2018年第5号公告: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神华集团总部及所属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神华集团成立于1995年,主要从事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电力等领域的投资及生产经营活动等,2017年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神华集团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413家、参股公司111家;资产总额9792.59亿元,负债总额4637.49亿元,所有者权益5155.1亿元,资产负债率47.36%;当年营业总收入2479.4亿元,利润总额360.56亿元,净利润259.2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5.1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4.57%。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神华集团按照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推动煤炭清洁生产和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深化企业改革;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全面推行成本预算,强化财务管理,不断提高企业资产质量。审计也发现,神华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所属神华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少计提减值准备、安全生产管理费和维简费等,多计利润25.69亿元。

2.2016年,所属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营业外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不准确,造成少计利润8.09亿元。

3.2016年,所属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延期确认煤炭销售收入和成本等,少计当年利润3.49亿元。

4.2016年,所属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超工资总额列支补贴等工资性支出5865.28万元。

5.2016年,所属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对煤炭采购业务重复记账或预估入账,造成多计资产2250.48万元、负债2250.48万元。

6.2016年,所属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违规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41.07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5年,所属福建罗源湾电厂未取得土地转用审批等手续即开工建设,至2016年底累计投资29.22亿元。

2.至2016年底,所属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企业违规出借的5.32亿元资金尚未收回。

3.2016年,所属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一个总价4.54亿元的收购项目,未按规定纳入集团年度投资计划。

4.2016年,所属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违反集团规定,应招标未招标或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物资4.2亿元。

5.2010年至2016年,神华集团总部及所属乌海能源公司等3家企业的项目资金存在超范围使用、长期闲置等问题,涉及金额4.19亿元。

6.2014年,神华集团一家所属企业未充分考虑产品价格下跌风险对一个项目增资2.48亿元。至2016年底,该项目部分停建,0.21亿元资产闲置。

7.至2016年底,神华集团一家所属企业因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无法按时启动开发项目,前期投入的1.25亿元已确认损失。

8.2016年,所属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在两个项目的评标过程中履职不到位,未发现投标单位涉嫌串标,涉及金额5155.08万元。

9.2015年,所属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集团暂停项目建设的要求,调增投资计划4518.85万元。

10.2016年,所属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上级公司批准建设一个项目,至2017年5月已投资4215.45万元。

11.2014年至2016年,神华集团所属16个煤矿在证照不齐的情况下,累计开采原煤1.56亿吨。

12.2014年至2016年,神华集团所属36个煤矿超核定生产能力开采原煤1.03亿吨。

13.2014年至2016年,所属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下属3个电厂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即投入生产,累计发电95.57亿千瓦时。

14.至2016年底,神华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房地产业务退出、所属企业清理整合、公务用车改革等任务。

15.2014年至2016年,神华集团未按内部规定对5家存在环保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16.2016年,神华集团对外捐赠资金未按规定细化捐赠项目。

17.2014年,所属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依据失效的评估报告挂牌出售股权。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2015年,所属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高档酒水30万元。

此外,审计署2014年对神华集团审计中指出,神华集团部分下属煤矿证照不全,至此次审计时,其中3个煤矿尚未整改到位。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2018年第42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18年6月20日公告)

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定期跟踪了解其查处情况。现将近期了解到的查处情况公告如下:

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原副总经济师宝玉等挪用公款等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宝玉在担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期间,涉嫌指使下属企业铜川西川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胡亮低价销售煤炭25万吨、造成损失1442万元;伙同煤炭业务部经理王满长违规对外出借资金7亿元。2013年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调查。2016年12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判处宝玉和王满长无期徒刑、胡亮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罚金180万元。

三、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违规干预资产处置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冯军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上海市电力公司下属企业资产处置业务,造成国有权益损失。2014年1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调查。2017年3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冯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十五、贵州省石阡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李润川等人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2月,李润川和时任副总经理董忠云涉嫌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16.4万元,用于送礼等开支。2017年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贵州省原监察厅调查。2018年2月,石阡县人民法院判处李润川、董忠云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没收赃款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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