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光伏发电秩序,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陕、宁、青三省(区)能源主管部门组成工作组,开展了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
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各地重点光伏项目,并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和光伏企业开展座谈,听取了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并网接入、电量收购、结算及补贴支付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省(区)不同程度存在超规模建设并网、电网电源规划建设不配套、局部地区弃光率较高、电网企业落实光伏项目接网工程政策不到位、全额保障性收购光伏发电量政策执行不到位、光伏项目建成后不能及时并网、电费结算不及时、个别地区存在扰乱光伏项目建设运营秩序等方面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工作组提出了监管意见及整改要求,并编写完成了《关于陕西、宁夏、青海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圆满完成了专项监管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陕、宁、青三省(区)电网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光伏发电秩序,加大常态化监管工作力度,密切跟踪有关工作动态,促进三省(区)光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