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朋友给我来信询问与探讨,交流些国家能源局及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些事。“管理办法”的印发的确让不少同行们有:“还让我们怎么扶贫”的忧虑与凸凹(见图)。
本人就链接这些情况说些个人认知体会,以供光伏扶贫人及微友参考。可以说圪“管理办法”印发为至,终结了春秋战国式的光伏扶贫方式。
“管理办法”的印发确使一些现象得到了调正:首先,使N个负债建设扶贫项目,收益还不知何时才能回的状况得到抑制,可以说用国家政府相关途径来采购与资金协调的方法,总比让千百个业主为生存而无序举债要好;其次,用定义国家相关部门作扶贫的责任主体,让村委集体具有所有资产的方法,总比光伏扶贫人花了N个方式去协调收益保障途径,但可靠性还是不高的方法要好。当下不正是有不少企业正为了相关补贴资金不到位而犯愁着,更有甚者有已经“吃”到“肚子”的金太阳工程,由于未曾落实到位,而受到“秋后账”式退还的处罚!
总之,本人认为:至此心知肚明的光伏路程更加验证了:“光伏扶贫管理最为核心”,否则数年后的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拿什么来向被扶贫对象说是(事),也就更说不上让习主席来说中国扶贫的“中国方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