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海伦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富民新能源投融资管理有限公司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二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条件已落实。招标人为海伦市富民新能源投融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海伦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
序号 建设地点 总装机容量 备注
1 永富镇真理村、联发镇百发村、共合镇共合村、祥富镇兴国村 10.458MW
2.3预算金额:7770.3万元。
2.4 资金来源:项目政府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承贷主体融资70%.
2.5建设规模:村级电站13个,装机规模10.458MW。其中:在永富真理村建设5个村级电站,容量3.516MW(护伦村村级电站500kw,保伦村村级电站500kw,兴伦村村级电站455kw,同发村村级电站500kw,永富村联村电站1561kw);在联发镇百发村建设3个村级电站,容量3.115MW(百发村联村电站1155kw,自由村联村电站1631kw,海旺村村级电站329kw);共合镇建设村级电站2个,容量2.327MW(共祥村联村电站1827kw,长发村村级电站500kw);在祥富镇建设村级电站3个,容量1.500MW(民和村村级电站500kw,双录村村级电站500kw,双荣村村级电站500kw)。
2.6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2018年7月31日前实现并网发电。
2.7招标范围: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测、场区监控、箱变、开关站至10KV线路T接点(不含T接点以上部分)、试运行至正常发电、验收、培训、维修保护等EPC总承包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光伏组件光电转换率17%以上,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等主要电器设备,同属国内一流产品,具有国家权威部门检测合格证书。
2.8质量要求: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3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设计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发包,其资质与设计成果须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组件材料或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述“3.10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投标人控股子公司为光伏生产企业的视同投标人为光伏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入选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及股权隶属证明材料):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机电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机电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述“3.10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人员资格要求:”
3.4投标人业绩满足: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50兆瓦及以上的EPC业绩,并附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17年财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
3.6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7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为扶贫项目提供20年的运维服务,每年收取运维费(含大修理费用)不超过0.08元/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需对建设期承诺,在市政府提供可建土地开始,2018年7月31日前实现并网发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投标人承诺项目并网后,为贫困村提供农业技术或与扶贫村合作种植特色农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人员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且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班组人员具备:施工员(或工长)、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如下: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或工长)1人、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和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任何公证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许可证(副本);
4)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建造师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有行贿犯罪者不得投标(已解除的除外);
5) 具备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6)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7)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近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或在社保部门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现场提供网上查询);
8)企业2015年、2016年、2017年(如17年财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9)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50兆瓦及以上的EPC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注:以上资料需打印并盖公章,在报名时提交。
5.2请于2018年5月 23日至2018年5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地点: )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 1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