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寿阳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100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受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山西省寿阳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上湖-建公100MW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概况:
址位于山西省寿阳县上湖乡、西洛镇、马首乡,共分为5个光伏场区,规划面积约5598.139亩。规划装机量100MWp,工程建成后并入山西省电网。光伏电站场规划区主要以东坡、西坡为主,部分东南坡和西南坡,坡度在25-30度左右,部分地块坡度在30度以上。主要地块沿省道317分布,省道至各地块通过山道连接,部分山道需扩建。
1.3 项目建设资金:自筹。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总承包招标的范围为100MW光伏领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含升压站、外线及接入)勘察、设计;所有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及管理;土建施工、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全部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工程验收,并网验收以及为实现以上目标需要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施工阻工协调及外送线路的征地补偿等;同时也包括生活区配套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围栏采购及施工,满足施工要求的便道及协调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不包含农业投资及上述范围以外的基地办认定的项目公摊部分,并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要求。
请投标人考虑山地光伏项目的复杂性,按国家相关规定投入必要的安全保证措施费并在分项报价中予以明确并实施。
2.2 工期:
2018年12月30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总工期:180天。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两项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业绩或EPC建设业绩,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方业绩为准,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5-至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
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投标人承诺按期通过验收、并网(自行承诺)。
9)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等。
3)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2、《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4、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