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义分布式光伏项目 或将出现工商业分布式备案项目抢装潮!

来源:光伏智库发布时间:2018-05-22 10:46:51

借助能源结构优化和国家政策支持,近年来光伏发电项目发展迅猛。相较于准入和监管较为严格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凭借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和高效及时的补贴政策为广大投资者所青睐。

然而,随着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规模管理意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国家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态度正向减少补贴、鼓励自发自用及纳入规模管理的方向转变。在本文中,我们将结合实践经验,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最新政策动向进行解读。


重新定义分布式光伏项目

根据现行政策之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其后,国家能源局又发文增加了“全额上网”的模式,并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可以变更为“全额上网”。

本着大力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的目的,《管理办法》对分布式光伏发电作出了新的定义,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自发自用或少量余电就近利用,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在用户侧分散式开发的小型光伏发电系统。本次调整最大的变动是户用以外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被取消了全额上网的权限,除6MW及以下小型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可以选择不超过50%的剩余电量上网(且超出部分不可享受补贴)外,其余项目则只能选择全部自用模式。

同时,《管理办法》对分布式光伏项目从容量规模、上网形式等角度进行了分类梳理,具体如下所示:


考虑到当前情况下,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最大的风险之一是“自用”部分电量电费收取难的问题,新政下投资人不再有后备方案,该风险将被进一步被放大。


补贴政策的改变

上述对于分布式光伏的界定与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政策息息相关。《管理办法》依据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容量规模来划分上网电量以及后续的电价补贴方案,具体如下表所示:


此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备案和未依法落实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建设的,不能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

通过上述内容不难发现,《管理办法》通过调整不同规模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上网模式的相应调整了补贴政策。对分布式项目的态度更倾向于鼓励自发自用,将分布式项目生产的电量尽量做到自身消纳。通过该等调整,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自用属性被强调,与用户侧市场的结合将更紧密。不过,好在《管理办法》设置了类似日落条款,即:在《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前已完成备案并在备案有效期内建成并网的,不受《管理办法》限制,按原政策执行。因此,预期今年会出现大批全额上网或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备案项目抢装潮。



纳入地方规模指标管理

根据现行政策,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区可随时受理项目备案,项目投产后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

面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近年来的过快增长,国家对其的态度呈现出从宽松鼓励向谨慎收紧的转变。根据《管理办法》,除了前文提到的业主自建的不超过50千瓦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之外,所有其他享受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纳入地方规模指标管理。我们认为,对投资者而言,该等规模管理对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可能的影响包括:

1. 须关注所投资建设的地区可用年度规模指标情况

纳入规模指标管理将使得各地每年新增容量存在上限,因此,投资者须事先了解所投资建设的省份每年新增指标是多少兆瓦,拟投资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在当年度确定规模范围内时,才可能取得项目开发权,这对投资者而言实际上是一道隐形门槛,可能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战略和布局。

投资者还须了解拟投资地区是否存在弃光和先建先得情况。《规模管理意见》明确规定:(1) 对于弃光率超过5%的地区暂停安排年度建设规模;(2) 严禁先建先得和未批(备)先建,对于部分地区已有的存量先建先得项目,由各地在各自年度规模内统筹解决,不再另行安排规模,不得提前使用其他年度规模。因此,如拟投资地区弃光严重或存有大量先建先得项目,其下一年度规模指标将被取消或被挤占,这会对投资者的投资计划造成严重影响。

投资者可结合各地评价指标结果选择投资地区。《管理办法》延用并进一步明确了现有对光伏电站开发市场环境和投资运营风险的评价体系,将各地分为绿色、橙色和红色三个等级(如下图所示),简言之,某地区如处于红色监测预警时期,不应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处于橙色监测预警时期,不应超过上年度建设规模的一半,连续橙色和绿色变橙色时按红色执行。


2. 项目投产前转让

针对实践中频繁出现的倒卖光伏电站备案文件的乱象,国家一贯对光伏电站投资主体变更有管理要求,明令禁止此类投机行为。然而,由于现行政策并未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规模管理,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所以并不是相关法规打击倒卖路条的真正对象。

此次《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投产前擅自变更投资方、投资比例或将项目转让给其他方,我们认为,这是对应于将分布式光伏纳入规模指标管理的必然调整。因为设置年度规模指标后,地方能源局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为有限资源条件下的备案,所以形成了事实上的审批权,这就为相关投机主体利用当地资源和渠道取得项目开发权后进行“倒卖”提供了市场空间。我们预计该等规定很可能将在正式发布的《管理办法》中得到保留,那么,对于非新建而是收购已拿到项目备案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各方不得擅自在项目投产前进行交割。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现行政策和实践操作对于投资主体变更时的管理要求不尽相同,如河北省允许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并购行为引起的投资主体或股权结构的变更,而青海省则规定了项目建成后长达五年的“锁定期”。我们也注意到,《管理办法》也规定了,项目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备案内容。确需变更投资主体等主要事项的,应符合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可见,对于确因并购、重组等商业目的,须在投产前变更项目投资主体的,各方应提前与当地能源主管机关沟通,并在取得其关于项目投资方变更同意的前提下,方能进行该等变更。

鼓励竞价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为减少补贴金额,《管理办法》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我们认为,可能的方式是参照现行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管理、将国家补贴价格为主要条件开展竞争性配置;届时,为争取有限的项目开发权,项目投资主体可能主动降低补贴价格,这无疑会降低新增项目的补贴资金需求。

此外,顺应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于去年年底及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管理办法》明确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各种方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即,分布式发电项目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部自用”以外还可参与市场化交易,把电卖给配电网内就近的电力用户,即俗称的“隔墙售电”。尽管《管理办法》首要目的是控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规模,但市场化交易将在交易端赋予市场更公平高效的发展格局。此举显示出国家面对补贴缺口持续扩大的问题,旨在激发更多潜能,鼓励行业探索更高的盈利能力,逐渐摆脱补贴依赖。

屋顶租用租期要求

《管理办法》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场所租用或使用协期限作了更严格要求,其规定,项目投资人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场所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投资企业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场所的使用或租用协议,使用或租用期限一般不少于10年。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安徽东至县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公示来源: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1 14:18:52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公示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清理。本次公示范围为截至2026年9月15日已超期未并网的存量项目,共涉及若干备案项目(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项目单位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计划,并确保15日内开工建设;确需延期的,应主动申请接入方案延期。逾期未反馈合理计划或未开工的项目,将由县供电公司终止其并网流程。

广东一地暂停安装光伏!来源:湛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9-21 09:33:49

广东廉江市新民镇近日暂停受理农村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盖章审核业务。此举系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防范农房结构安全风险、违规建设、合同纠纷及用地不合规等问题,镇政府正对全镇已建和拟建的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全面梳理与排查。排查期间,所有新增项目均暂不受理初审及镇级盖章手续,亦不出具相关审批材料。待排查完成、明确恢复条件与流程后,将由各村委会统一对外发布申报通知。群众申请时需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材料及光伏建设实施方案等,经村委会初审合格后,再报镇规划环保和农业农村办公室审核盖章。镇政府特别提醒,未获镇级正式审批前不得擅自施工,以防造成经济损失。(198字)

3.16元/W!重庆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9-21 09:29:26

重庆石黔、潼荣、合安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结果近日公示,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20.7MWp,由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新智绿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实施地点位于重庆市。经评标,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北京中铁建电气化设计研究院联合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报价6453.84万元,折合单价3.11元/W)、中铁二十一局酒泉鑫能联合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报价6474.90万元,单价3.12元/W)、中铁建设集团机电安装联合中铁上海设计院(报价6546.06万元,单价3.16元/W)。三者报价均在3.11–3.16元/W区间,整体呈现较高竞争性与成本趋同特征。

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启动2026第三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1 09:15:24

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分布式光伏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区域电网消纳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季度可开发总装机容量为9939.27千瓦,项目须建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接入电压等级不高于10千伏,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运行模式可选“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后者要求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80%。申报主体须为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信用良好的企业,须提交规范完整的申报方案及汇总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

泰安市自来水公司稳步推进光伏改造项目来源:泰岳水务集团 发布时间:2026-09-20 14:04:42

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依托水厂沉淀池屋顶等闲置空间,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改造项目。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与运维,实现企业“零投入、专业化、长效化”绿色转型。施工全程严守安全生产和供水保障底线,通过错峰作业、闭环管控等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与正常供水同步进行,未影响市民用水。截至2026年8月,泉河、山口、徂汶三座水厂光伏系统全部并网运行,总装机容量1728.18千瓦,年均发电约219万度,可节约电费52.5万元,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265吨、节约标准煤876吨。项目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显著提升水厂能源自给率,是该公司构建绿色供水体系、履行国企社会责任的重要实践。

国家电网发布十项举措 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来源: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18 08:47:01

国家电网公司近日发布十项举措,旨在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全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聚焦六大方向:一是巩固升级“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办电服务,扩大低压接入容量至200千瓦,降低民营经济办电成本;二是保障新质生产力重点企业高可靠用电,实施“一企一策”电能质量保障;三是优化新能源、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并网服务,确保分布式电源高效接入;四是拓展分级分类精准供电服务,涵盖绿电交易、能效诊断、线上智能办电等;五是推进非直供小区治理与乡村电网升级,提升民生用电保障水平;六是深化政企协同,推动跨省通办、“水电气网”联办及网格化服务,全面提升办电便利性、透明度和获得感。(198字)

苏美达能源墩头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0:59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

晶澳智慧能源助力成都天域智谷2.08MW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来源:晶澳智慧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09:59:26

9月15日,晶澳智慧能源承建的成都天域智谷2.08MW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项目覆盖园区5个厂房屋顶,年均发电209.29万度,年减碳1724.56吨,助力“医疗大健康+智能制造”产业园绿色转型,为成都能源结构优化提供可复制样板。

从“蟹产业”到“绿电产业”,锦浪320K逆变器赋能岱山产业园绿色升级来源:锦浪科技 发布时间:2026-09-17 09:45:54

中广核在舟山岱山蟹文化产业园建成5MW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锦浪320kW逆变器,实现高温、高湿、盐雾环境下高效稳定运行,最大效率99.02%,45℃满功率输出,PID修复保障组件寿命,打造沿海制造业绿色转型标杆案例。

黑龙江鸡东县10.36MW分布式光伏EPC招标!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9-17 09:36:28

黑龙江鸡东县杏花东采10.36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启动招标,由鸡东县隆昇新能源公司发包,资金自筹。项目位于鸡西市鸡东县,工期仅45天,涵盖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并网验收及智能运维平台建设等全链条服务。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