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第一期屋面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金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第一期屋面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广州市金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0.69MWp并网型光伏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金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第一期屋面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金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第一期屋面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EPC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如果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应将设计工作分包给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4)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2个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且单个EPC工程总容量不低于2.0MWp。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能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限提供。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5月14日14时30分到2018年05月25日16时30分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