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启动了2018年度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专项监管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掌握全省光伏发电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管要求和措施,推动国家能源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落实,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监管重点包括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并网接入情况、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电费结算及补贴支付情况、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山东能源监管办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还共同组成了专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目前,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已按照监管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自查。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自查情况,选择部分基层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展现场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并形成专项监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