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2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交易事项获得通过,也意味着中环股份拟向国电科环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国电光伏90%股权获得证监会批准。
根据2018年04月27日,中环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本次交易中环股份拟向国电科环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国电光伏90%股权,同时向包括中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厂房及公辅设施的修复与维护、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标的资产范围
双方商定的标的资产范围如下:
(1)国电光伏宜兴基地内的土地1,316亩;
(2)国电光伏宜兴基地内的全部房屋,及道路、绿化等所有构筑物;
(3)国电光伏宜兴基地内的公辅系统;
(4)国电光伏宜兴基地内的高效HIT电池线;
(5)国电光伏的留抵进项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2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环股份,证券代码:002129)自2018年5月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