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改委改进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

来源:广东发改委发布时间:2018-05-08 10:09:09

粤发改价格〔2018〕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

为深入推进价格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我委对我省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等上网电价管理由“事前核定”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省已经制定并明确了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政策(具体政策文件详见附件),今后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由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以下简称电网企业)直接按照规定的上网电价政策与发电企业进行电费结算,我委不再核定具体项目的上网电价。

二、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投运后,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向电网企业申请电费结算。电网企业根据规定的上网电价政策及项目的类型等确定与其电费结算的电价标准,并给予书面确认。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交的资料除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外,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项目应提交能源部门下达的指标文件,申请自建送出工程加价的项目应提交自建送出工程的相关证明。

三、电网企业应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对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并网验收、电费结算等方面给予便利,缩短工作流程和时间。由于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投运后再申请电费结算,因此电网企业不得以电价确认作为项目并网验收的前置条件。

四、电网企业和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电网企业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报送上一季度新投产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情况,以备核查。

五、上述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之前尚未核价的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也按此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文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2日

附件

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文件

一、陆上风电、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

二、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号)。

三、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我省现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689元。

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政策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44号)。

今后国家和省出台新的上网电价政策,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5/08/287087.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禾迈亮相泰国可再生能源展,以技术创新绘就东南亚能源转型新图景来源:禾迈Hoymiles 发布时间:2026-07-02 09:34:58

禾迈亮相2026泰国可再生能源展,首发适配东南亚高温高湿环境的全场景光储方案:HiOne户用一体机获国际设计大奖;HoyUltra261A液冷储能柜单柜占地<2㎡、寿命提升20%;全系产品支持本地化快速部署与电网波动应对,彰显中国光储创新实力。

李俊峰荣获马尼·L·鲍米克年度突破奖来源:CREIA可再生能源专委会 发布时间:2026-07-01 10:18:48

中国能源专家李俊峰获美国科学促进会“马尼·L·鲍米克年度突破奖”,成为首位获此殊荣的中国可再生能源权威。他与美、德两位国际先驱共同获奖,表彰其在推动全球可再生能源崛起、牵头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及培育百名行业领军人才等方面的卓越贡献。

晶澳把对能源安全的思考,写进了这份白皮书来源:JA 晶澳 发布时间:2026-07-01 09:59:20

晶澳联合全球太阳能理事会等发布《可再生能源行业视角下的能源安全白皮书》,首次从产业视角重构能源安全定义,提出“为谁保障、保障什么价值、应对什么威胁”新框架,强调可再生能源需依托电网、市场、供应链与社会信任才能真正提升系统韧性,展现中国头部企业从“制造者”到“共建者”的主动担当。

隆基绿能与沙特水务局签署战略备忘录,推进沙特水务行业可再生能源整合与数字化转型来源:隆基绿能 发布时间:2026-06-30 09:59:07

隆基绿能与沙特水务局(SWA)在2026年沙特水务周期间签署战略备忘录,旨在支持沙特“2030愿景”下水务行业的绿色低碳与数字化升级。该合作由沙特环境、水与农业部(MEWA)副部长见证,涵盖四大领域:一是清洁能源整合,包括水务设施光伏部署、绿色氢及储能应用;二是数字转型,聚焦人工智能优化水系统、智能监测与数据分析;三是产业本地化,推动技术转移、供应链发展及本地制造;四是人力资本建设,开展沙特国民培训及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作为沙特关键基础设施脱碳的重要举措,该备忘录体现了全球技术企业与沙特政府机构协同推进能源转型与本土化发展的务实路径。(198字)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湖北公布2026第二批风、光项目清单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29 08:54:27

湖北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202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共纳入5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483.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49个(407.1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个(76.5万千瓦)。这批项目须严格落实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项目一体化设计、核准、建设及同步投运要求,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并网友好性。各地发改委需强化统筹协调与安全监管,保障项目按期投产;仙桃市、天门市还需加快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支撑本地新能源消纳。同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须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源网协同发展。

2026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公布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6-25 17:45:25

2026年6月24日,国家电网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公布了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本次新增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共9个,总核准/备案容量为74.15兆瓦,包括2个集中式项目(62.25兆瓦)和7个分布式项目(11.9兆瓦)。同时,清单还涉及149个变更类项目,总容量达1516.02兆瓦,其中集中式项目30个、容量1493.95兆瓦,分布式项目119个、容量22.07兆瓦。所有项目均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经国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及公示程序后确定。该清单是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的重要举措。(199字)

国家能源局同意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4:30:06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12日复函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原则同意其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压实主体责任,依据现行绿证核发与交易规则,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升级技术平台,并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同时需统筹协调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有效承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认定功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负责试点期间的市场监管与业务指导,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22:05:50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

重磅新政落地!可再生能源 “消费 + 消纳” 双考核8月起实施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16:28:05

本文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起施行)的核心内容与政策逻辑。《办法》构建“消费+消纳”双考核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强化消费侧刚性义务;另一方面,对省级行政区域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刚性约束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压实属地消纳责任。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兼顾现实基础与统计能力分步推进。配套建立监测评估、绿证补充、约谈通报及信用惩戒等落实机制,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激发绿色消费需求、支撑“十五五”碳达峰攻坚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