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15个省级经济薄弱村村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本次内容为村集体屋面15个,面积4460平方米,总建设装机容量2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5个项目,根据每个村村部屋顶实际情况确定,见附表)主要包括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箱、支架、电缆、辅材配件、运输、安装、培训、保险、售后服务等,并要求通过供电部门验收且成功并入国家电网。
2.3预算评审价:180万元;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中标单位完成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并通过县级供电公司或市级供电公司审查)、供货、支架基础、支架安装、组件安装;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电缆布设、接线、并网箱、逆变器安装、外线施工、低压接入、调试、通信系统数据控制、监控、屋面出入口安全防护等项目完成手续办理、直至达标并网发电等相关工作(业主负责办理备案文件)。
2.5质量要求:本工程应按《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范和标准达到100%,土建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一次性达标并网成功。
2.6质保期:整体系统不低于2年,多晶硅电池板不低于工艺质保10年,效率质保25年,逆变器不低于10年,组件、变压器质保不低于5年。
2.7保险:总包方必须为所建电站缴纳5年的自然灾害财产综合保险。
2.8其它要求
? 2.8.1光伏电站外接线路为专业工程,纳入总承包范围,本项目外接线路由中标人负责实施。
2.8.2中标人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能确保及时解决运行中的各种问题;维保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当设备出现故障情况时,必须在6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
2.8.3未经招标人同意,总包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如总包方确实需将非主体业务分包,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向总包方索赔由总包方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2.9本招标工程共分1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阜宁县15个省级经济薄弱村或“6.23”风灾区村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 本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勘探、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检测、调试、电站各种手续办理及其伴随服务,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等。乙方保修三年、终身代维护并提供有偿售后服务,每村项目竣工图纸交两份给甲方。 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 ? ? ? ? ? ? ? ? ? ? ? ? ?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电力工程专业或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资质(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6.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8年4月9日8:30至2018年4月13日18: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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