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
重庆
巫山、巫溪、奉节三个县试点建成的户用光伏,按照渝扶办发〔2015〕24号文件执行。
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对建卡贫困户,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000元/户。对以自然人注册备案的村级电站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变更注册主体为村集体组织。
2017年以后未经市扶贫办、市能源局同意建设的光伏电站,不得列入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重庆潼南区
二氧化碳零排放补贴!每发一度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72克,补贴0.16元!
江苏省
镇江扬中市,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
镇江市句容市,2015-2017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工商业项目补贴0.1元/千瓦时,居民屋顶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均连补5年,在5年期限内的项目继续享受补贴。
河北省
《2017年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计划》: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省补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
本批共下达了23个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1412个,总规模615506.132千瓦,涉及200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帮扶贫困数90843户。
广东省
2018年暂未发布新政策,继续享受原有补贴政策。
广东东莞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
(一)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补助平均分四个财政年度拨付。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广东省佛山市
奖励范围:从2016年-2018年在佛山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
奖励标准:对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该市将不再进行奖励或补贴。
安徽省
合肥市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
亳州市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暂停全市商业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亳州地区电网全面暂停受理商业光伏发电项目。
2014年末出台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补贴基础上,给予0.25元/千瓦时财政补贴;补贴时限为10年。在补贴期限内的继续享受此补贴。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补贴:在马鞍山注册的企业,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马鞍山市企业生产的组件,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期限5年。已享受此补贴政策的继续享受补贴。
江西省
2018年暂未发布新政策。原来已享受20年0.2元/度电的度电补贴用户,继续享受补贴。
浙江省
2017年12月31号前成功并网并享受补贴的,依旧享有原有补贴政策。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在列入省光伏发电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对我区范围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经申报批准,在国家、省市有关补助的基础上,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补助期限暂定5年(2014-2018年)。
浙江宁波
浙江宁波市计划居民分布式光伏达到9万户目标后将停止0.15元/千瓦时的市级补贴。
浙江平阳县
在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申请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应在2018年3月15日前提出初次申请。
(一)单位(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3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3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三)屋顶所有者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的不补。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
新建的建筑物,单体建筑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项目,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投资额纳入工程概算。
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省每度电0.1元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县财政补贴一年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