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规则大纲(征求意见稿)

来源:绿色电力交易发布时间:2018-03-29 11:10:0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丰富广东中长期市场交易品种,促进分布式发电资源消纳,建设规范的广东分布式发电市场,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和《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分布式发电市场交易遵循规范高效、公平开放、平稳有序、节能减排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接入配电网运行、发电量就近消纳的分布式光伏、风电项目。分布式发电项目就近与电力用户进行直接交易。

第二章市场主体范围

第四条 接网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35千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体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有自身电力消费的,扣除当年用电最大负荷后不超过20兆瓦);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接网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不超过110千伏且在该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纳。

第五条 分布式发电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相关标准,签订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

(二)按照分布式发电项目所属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相关要求,根据需要安装相应的功率预测系统、信息数据系统。

第六条 经政府准入并完成市场注册程序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专变用户。

(一)同时满足分布式发电市场准入条件和广东省中长期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允许以年为周期,选择分布式发电市场或广东省中长期电力市场其中之一参与交易。

(二)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点上一级变压器供电范围内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

(三)商业物业公司的产权关系应满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7〕208号相关要求。

第三章交易基本要求

第七条 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点配电网正常运行方式下上一级变压器供电范围为一个交易区域。以一个交易区域为单元,组织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挂牌交易。试点初期,主要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

第八条 年度及月度交易的标的为合约电量。

第九条 分布式发电企业与市场用户采用线下自主协商的方式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确定次年各月分布式发电市场交易电量与价格,并签订电量合同,提交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备案。

第十条 月度挂牌交易采用双挂双摘的方式交易当月电量。挂牌交易设基本单位电量,市场主体按照基本单位电量的整数倍进行挂牌和摘牌。

第十一条 分布式发电年度、月度市场化交易根据历史发用电量情况设定总规模上限,具体规模上限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为准。

第十二条 发用两侧市场主体采用绝对价格进行交易,发用电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用户市场化交易的购电价格=市场交易成交价格+过网费(含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和附加

发电企业市场化交易的售电价格=市场交易成交价格

(一)过网费(含交叉补贴)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

(二)接网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35千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体容量不超过20兆瓦(有自身电力消费的,扣除当年用电最大负荷后不超过20兆瓦),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低于10%。

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接网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不超过110千伏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低于20%。

分布式发电项目度电补贴价格按政府核定标准执行,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转付。

第十三条 月度挂牌交易一经成交即视为双方形成正式电量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相关市场主体应当根据发布生效的结果签署并履行交易合同。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应包括年度总量及各月份分解电量、交易价格等,以市场主体在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中备案的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 月度挂牌交易采用平台集中交易,由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组织,通过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https://pm.gd.csg.cn)集中开展。

第四章交易组织

第十五条 原则上,不迟于交易开市前3个工作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会同试点区域的省级电力调度机构,通过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发布相关市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交易区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

(二)交易区域年度电力电量供需预测;

(三)交易时间、流程安排;

(四)关键输电通道网络约束情况;

(五)交易基本单位电量;

(六)市场主体可交易总电量和分月电量约束。

第十六条 电力交易机构根据市场用户历史用电数据、发电企业运行小时数,对市场用户、发电企业签订的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进行交易校核,并送试点区域所属的省级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

第十七条 试点区域的省级电力调度机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交易安全校核,并将校核结果返回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发布经安全校核后的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结果。市场主体对交易结果无异议的,应及时通过技术支持系统返回成交确认信息。交易结果确认后,自动生成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相关市场主体通过技术支持系统签订。

第十八条 原则上在每月下旬组织开展本月的分布式发电月度挂牌交易。

第十九条 试点区域的省级电力调度机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交易安全校核,由电力交易机构发布经安全校核后的交易结果。

第五章交易结算

第二十条 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期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出具成交电量和价格等交易结果。试点区域所属的地市级电网企业负责分布式发电交易的结算工作,按月结算、按年清算。各市场主体保持与本区域电网企业的电费结算支付方式不变。

第二十一条 市场主体的电费收入由市场电量收入R市场合约、非市场电量收入R非市场两部分构成,市场电量按合约价格结算,非市场电量按原目录价格、标杆价格结算。市场合约包括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约和月度挂牌交易合约。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3/29/285207.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李鹏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12 09:09:15

《基本规则》在总结前期市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一体化设计理念,对电力中长期交易的全流程进行了系统性规范,从制度层面上主动回应了新能源大规模接入、新型主体蓬勃发展等与市场的适配需求,也为各级层面做好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提供了清晰可循的行动指南。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詹智民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08 13:45:42

电力中长期市场迈向“建设与运营并重”新阶段——《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湖北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詹智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近日正式发布。聚焦到电力市场,《基本规则》从业务流程、数据交互、技术平台三方面系统推进标准化建设。《基本规则》赋予了运营机构执行干预措施的“权限”,并明晰了实施干预的条件及流程,既确保风险及时有效应对,又避免干预“缺位”“越位”。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黄远明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08 13:42:35

在2020年版《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基础上,新规则聚焦市场运营、价格机制及规则衔接实现“三大升级”,推动中长期市场更好发挥“压舱石”作用。新规则着力推动中长期价格向现货价格收敛。新规则较好应对上述三大变革,致力于打造适应未来发展的中长期市场体系。新规则的颁布,为广东电力市场更好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找到可行解,也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李锋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07 14:22:55

保供应方面,《基本规则》强化中长期市场在稳定电力供需中的基础性作用。品种类型,《基本规则》明确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滚动撮合、挂牌等多种方式。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柳惠波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07 14:21:46

锚定电力市场改革方向夯实电力中长期市场根基——《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柳惠波《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作为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此次规则的发布既是对前期电力市场化改革实践的系统总结,更是立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推动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

贵州: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来源:贵州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4 09:02:20

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发展,推动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试点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新型储能,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国家和我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相关政策执行。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之一︱深化连续运营优化资源配置 统一交易规则提升市场质效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30 15:55:38

《基本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中长期市场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中的功能定位,强调发挥好平衡电力电量长期供需、稳定电力市场运行的基础作用。二是归纳典型经验,发挥基本规则统一标准作用。结合近年来电力市场监管实际,《基本规则》对主体注册、交易组织、平台建设、风险防控等关键业务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一是落实《基本规则》最新要求,开展省间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广西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纳入省级电网平衡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参与交易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2-24 15:58:16

通知提到,新能源发电企业纳入省级电网(含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衡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包括陆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和集中式风电、海上风电项目,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分散式风电项目,下同)全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完成市场注册,由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后可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

165.2兆瓦,2025年第十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公布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5-12-16 15:44:13

此次纳入2025年第十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9个,核准/备案容量165.2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1个、核准/备案容量102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8个、核准/备案容量63.2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28个,核准/备案容量393.9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9个、核准/备案容量354.4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9个、核准/备案容量39.5兆瓦。

江西:建立健全“绿电直连”价格形成机制、交易规则和准入条件来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5-11-25 08:36:38

近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江西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协调电力用户、电网、发电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方共同探索“绿电直连”模式,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绿电直连”的价格形成机制、交易规则和准入条件,更好满足制造业应用绿色能源的需求。核查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导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排放单位开展交易和配额清缴。

国能日新 交易策略|极端天气下广东新能源场站盈利逻辑来源:国能日新 发布时间:2025-11-14 16:20:04

整体来看,广东新能源场站的发展正呈现出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态势。这一成果不仅破解了极端天气下新能源运营的盈利难题,更为广东新能源场站在市场化改革深水区开辟了全新盈利路径。对于广东新能源场站而言,这种升级带来的是盈利逻辑的根本性变革。不仅解决了极端天气下的预测不准、决策滞后等痛点,更重构了新能源场站的盈利逻辑,为广东沿海乃至全国台风频发地区的新能源项目,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盈利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