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长城汽车天津哈弗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序号 分标编号 设备/材料 名称 投标保证金(万) 备注
1 包1 组串式逆变器 10
2 包2 交流汇流箱 5
3 包3 电力综合自动化系统 10
4 包4 光伏区自动化监控系统、光伏区生产运营管理系统 1
5 包5 视频安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 2
6 包6 直流电源系统、光伏区UPS、蓄电池(含光伏区及直流屏) 1
7 包7 箱变 10
8 包8 高压开关柜 5
9 包9 SVG设备 5
10 包10 光功率预测、环境监测系统 1
11 包11 通讯系统 1
12 包12 调度数据网 5
13 包13 光伏电缆 1
14 包14 电力电缆 10
15 包15 电缆附件 1
16 包16 光缆 1
17 包17 预制舱 1
18 包18 支架 10
19 包19 管桩 1
20 包20 桥架 5
21 包21 硅酮结构胶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8 日至2018年 4 月15日,提交报名申请,经招标方审核合格者,提供招标文件。
需特别注意:报名时必需填写本公告中附件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对照《货物清单》填写),发送至邮箱。投标人发送的邮件以投标人公司全称命名。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