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情况,在2#标段中的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在5#标段中的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些都有同样的争议。
从以上的情况猜测,本次大同二期领跑者投标的拟中标企业安排可能确实有不按文件要求和评分标准打分,不按评优结果推荐公示人入选企业的问题,除了争议较小的3#和4#标段,剩余的1#、2#和5#标段有让与3#4#不同中标企业中标的迹象,这也许一方面是为了不让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另一方面也可能便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大同投资。
能源局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