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CZX18-HLJ-0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安市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已由黑发改新能源〔2017〕5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安市惠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北安市9个乡镇20个村53个电站;
2.3建设规模:共计1.3648万千瓦光伏发电扶贫电站,占地面积共275891平方米;
2.4总投资额:约10726.26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 04月20日开工,2018年06月30日竣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光伏发电验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2.7施工工艺:本工程设计采用N型单晶双玻双面发电组件;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具有不少于一项光伏发电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到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潜在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201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针对本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201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盖单位公章));如有上述情况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报名
4.1购买标书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09时至2018年3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标段。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