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13日 00:00 至 2018年03月19日 00:00
开标时间 2018年04月03日 15:00
预算金额 ¥1306.794万元(人民币)
隰县1.8M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已由国能发新能【2017】91号和晋发改新能源[2018】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隰县扶贫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扶贫资金及相关捐赠资金。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隰县1.8M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2.招标编号:DMZBZC-2018-100
3.项目概况:
3.1项目总规模为1.8兆瓦,全部为100千瓦光伏电站共18个村。
3.2建设地点:隰县城南乡、龙泉镇、午城镇、下李乡、陡坡乡、寨子乡等18村;
3.3建设工期:120天(可有效施工期)。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4.1隰县村级光伏电站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工程内容。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支架,交流防雷汇流柜,光伏并网逆变器,接地系统、防雷系统、设备房建设,光伏方阵电缆、交流电缆、方阵电缆防护管、电缆接线、敷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
4.2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18个村,建设规模1.8兆瓦,(包括城南乡上友村、路家峪村、南唐户村、朱家峪村、七里脚村;龙泉镇汪家沟村、北庄村、刘家庄村;午城镇寺坡村;下李乡张村、解家疙塔村、冯家村;陡坡乡辛庄村、石村;寨子乡坪城村、峪里村;阳头升村竹干村、贺家峪村)。
4.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5.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5.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国家能源局2017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黑名单。
5.6产品质量及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3月13至2018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现场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600元),售后不退。
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4、符合资质要求的电力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
6.6、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请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