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是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河南能源监管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作为,助推和服务光伏扶贫。
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加强发电业务许可管理,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对于经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豁免发电许可证。对于按照规定需要办理许可证的扶贫电站项目,积极沟通协调能源主管部门,一方面严格许可标准条件,加强对项目备案(核准)、环评批复、竣工验收、整套启动验收或质量监督检查报告等材料的核实审查,确保满足许可条件,另一方面优化审查流程,实行“一对一、面对面”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指导帮扶扶贫电站项目填报和完善资料。
二是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施工许可管理, 促进扶贫工程稳定运行。
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承装(修、 试)电力许可管理规定,审查颁发许可证,加强后续监管。在监管过程中,注重加强对承担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施工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其严格按照施工管理和规程要求,严格施工人员管理、严格施工设备管理、严格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加强项目施工记录、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和信息系统管理,确保光伏电站扶贫工程按时保质保量投产,要求施工企业加强项目运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做好技术帮扶和运维服务,确保项目投产顺利、维护良好、运行稳定。
三是加强电网企业并网接入、电费结算监管,有效维护光伏电站合法权益。
河南能源监管办积极沟通和协调省电力公司及各级供电企业,要求其加大贫困地区电网投资、技术升级和改造力度,为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对于村级电站扶贫工程,要严格按照民生领域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纳入绿色通道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督促供电企业加大扶贫工程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电量计量和电费结算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电费,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切实维护扶贫电站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四是畅通12398能源监管热线,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全方位做好政策宣传、答疑解难和投诉举报处理。
河南能源监管办畅通民生通道,加强12398能源监管热线的受理和处理,对于国家能源局下派的投诉举报工单,实施专人专户管理,严格限时办理,并加强处理后回访满意调查,确保处理的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建设,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政策咨询服务系统查询机,对于光伏扶贫电站等市场主体、办证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和疑问,办证窗口人员要热情、耐心、细致的解答和回应,严格首问负责制,实行内转外不转,服务窗口一口对外,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