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80MWP分布式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80MWP分布式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建设8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电站运营期25年。
2.3项目类型:EPC总承包模式。
2.4招标范围:
(1)光伏电站场区内建设:光伏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箱式变压器,控制室及配套设备,电站围栏、围网等设备设施建设;
(2)光伏电站场区外建设:达到电力设计要求的外线及各种保护设备设施建设;
(3)其他达到并网发电要求的必要设施设备建设等全部工作内容。
2.5工期要求:于2018年6月15日前并网发电。
2.6质量要求:设计、采购、施工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总容量50MWP以上光伏发电EPC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持如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6)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光伏发电EPC项目业绩复印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须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进行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9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0312-2338679
传 真:0312-2338679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